7月23日,深交所对*ST科林5位相关当事人下发监管函。经查,2022年3月29日,*ST科林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至少虚增营业成本2195.85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的32.42%;至少虚增营业收入3893.59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32.43%;至少虚增营业利润1697.74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52.87%。
邓步礼、李磊作为公司时任董事,熊绪俊、余昭利、刘淳云作为该公司时任监事,签署了*ST科林2018年半年度报告。作为该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项的责任人员,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的规定,依法收深交所监管函。
另据*ST科林公告,2022年上半年预计亏损3100万元至3600万元,同比小幅扩大。由于公司第一大股东重庆东诚瑞业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和平支行出现纠纷,该案一审法院已裁定,不予受理申请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和平支行对被申请人东诚瑞业的破产清算申请,截至目前,兴业银行深圳和平支行已对该裁定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相关司法执行程序可能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影响,存在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的风险。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