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能源7月27日晚间公告,近日,公司收到相关通知,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已受理申请人Sterling and Wilson International FZE(以下简称“SW FZE”)就《组件供货合同》相关争议针对公司提起的仲裁请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已立案受理,后续仲裁程序尚未开始。
根据公告,SW FZE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晶科能源)承担如下赔偿:(1)项目业主向申请人(含其关联方)主张的违约金4,281,606.00美元;(2)申请人(含其关联方)为弥补组件差额另行建设或安装32MW光伏组件产品产生的费用14,145,335.16美元;(3)延迟违约307,112,787.38美元。合计金额为325,539,728.54美元。
晶科能源表示,根据公司聘请的仲裁律师意见,申请人SW FZE目前未提出充分证据证明晶科能源违反了《组件供货合同》及质保文件项下义务,亦未能列明其主张赔偿金额的具体计算方式,故其提出的相关赔偿主张明显缺乏依据;基于此,仲裁请求被支持的可能性很低。同时根据律师意见,本次仲裁程序预计持续的时间将超过三年,在仲裁庭作出裁决之前,公司将不被要求支付任何经济赔偿。鉴于案件尚未开始审理,其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仲裁庭裁决或双方谈判协商为准。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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