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研8月2日公告,2022年8月1日,公司收到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寄送的《应诉通知书》。内蒙古韩锦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因与无锡博伊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6日作出的民事判决,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审查。因本案尚处于再审立案审查阶段,最终审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暂无法判断本案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