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交通银行一则《关于个人按揭类贷款、个人线上抵押贷(消费)提前还款补偿金收费调整的公告》引起广泛关注,收费标准调整后,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每年免收一次补偿金的优惠不再持续,所有提前还款(包括全部和部分)均按照提前还款本金金额的1%收取补偿金。
8月2日下午17点左右,记者注意到上述公告在交通银行官网已显示“页面不存在”,记者咨询客服人员,对方表示“可能抱怨太多撤下了”,但具体原因不清楚。
根据早前公告,该调整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且各地分行具有补偿金优惠减免权限,但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目前相关细则尚不明确,各地支行还在“等通知”。而据北京当地支行工作人员反映,此前该行不论是部分还是全部提前还款,均未收取补偿金,此次通知比较“突然”。
有银行人士认为,补偿金收取门槛的降低或与当前提前还款增多,以及新增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减少有关。
交行调整“提前还款补偿金收费”惹争议 网点称目前暂不收取补偿金
交行调整“提前还款补偿金收费”惹争议 公告已从官网删除!北京、上海交行网点:目前不执行收取1%违约金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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