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技术的价值在于提升市场效率,满足消费者差异化的需求,而非制造信息鸿沟,侵犯消费者权益。
据九派新闻报道,8月2日下午,演员马天宇发文喊话携程旅行,称携程利用大数据“杀熟”,“明明三千多的票,点进去就变成六千多,最后变成一万多。”目前,携程方面暂未就此事进行回应。
近年来,随着大数据技术落地应用的日趋成熟,关于大数据“杀熟”的控诉也屡屡出现在舆论场中。今年3月,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公布的互联网消费大数据“杀熟”问题调查结果显示,超八成受访者曾被大数据“杀熟”,主要集中在网络购物、在线旅游、外卖和网约车等消费领域。这个调查结果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大数据“杀熟”的普遍性。
此次马天宇喊话携程的内容,携程最好及时回应相关事宜,以平息舆论质疑。毕竟,按照马天宇描述的内容,票价的提升不止一点半点,而是成倍增长,这对消费者的心理感受带来了不小的冲击。
若此事中真的存在大数据“杀熟”,那携程就侵犯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并且涉嫌违反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
去年11月正式施行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个人信息处理者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应当保证决策的透明度和结果公平、公正,不得对个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新法明确的相关原则,显然需要市场主体在现实中予以坚决执行,不能偷奸耍滑,以此维护法律的现实效力和权威性。而如果不存在大数据“杀熟”,那携程更应出面回应,对相关质疑予以解释澄清。
事实上,这并非携程第一次因为大数据“杀熟”引起舆论争议。2018年5月,就有媒体报道老用户通过携程App预订酒店显示的价格比新注册用户高。彼时,携程对媒体报道的内容予以否认,但表示会优化产品设计和页面展示。
此次,携程再次被指利用大数据技术“杀熟”,也会再次让消费者联系到其此前陷入的争议,对企业信誉带来冲击。
在《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的当下,消费者可以主张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身的权益。但是,企业也要明晰,大数据技术的价值在于提升市场效率,满足消费者差异化的需求,而非利用先进技术制造信息鸿沟,侵犯消费者的权益。若一旦利用大数据“杀熟”,无疑会进一步损害市场公平原则,进而打击数字经济活力。
现实中,大数据“杀熟”现象之所以普遍存在,与企业的短视和侥幸心理有关。但随着《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实施,对于大数据技术监管和运用,正在从原先的“粗放模式”进入精细化监管的法治轨道。
在此基础上,相关企业的经营行为必须要以法律为基本准绳和底线,不断提升自身经营的合规性,坚决杜绝存在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事件。这对一家企业的未来发展至关重要。
除了当事人提出的相关质疑需要得到及时的回应,长期以来饱受大数据“杀熟”困扰的消费者,也需要一个合理的答案。如真的存在大数据“杀熟”等违法违规情况,也需要监管部门及时出手,将其导入法律轨道。
(文章来源:新京报)
文章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