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分析师造谣被行政处罚、再到券商员工家属“晒薪酬”上热搜,证券行业近期数次因舆情事件进入公众视野。也由此,从监管到各家券商都着力规范从业人员执业行为。
财联社了解到,近日有华北地区证监局向辖区内券商下发通知,要求券商及从业人员规范自身行为,强化舆情风险管理工作,维护资本市场舆情平稳。该证监局在通知中提到,辖区内券商应当高度重视舆情风险管理。为党的二十大召开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维护资本市场舆情稳定。
图为通知内文
从该通知内容来看,证监局指出少数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和从业人员近期发表不当言论引发舆情,造成不良影响。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规范证券公司和从业人员行为,该局提出了四项要求,其中重点包括证券公司及从业人员,尤其是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证券分析师、首席经济学家等,要审慎对待敏感问题、热点问题;还要求传递积极、正面信息,坚决杜绝使用夸大性、煽动性标题或者用语以及低俗化、娱乐化行为等。
值得一提的是,该证监局还明确要求券商主要负责人应亲自牵头,指定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加强舆情监测和管理。遇有重大舆情风险,及时报告。
除了上述证监局,其实深圳证监局是更早对行业出手监管的。7月25日,深圳证监局在下发的最新一期《证券期货机构监管情况通报》中,就此前券商员工散播银行虚假消息一事进行了通报。提出三项具体要求,旨在不断深化政治意识教育,培育健康的执业文化,加强员工行为管理,共同维护经济与社会安全。
此外,中证协近日也对行业接连出现的舆情事件做出表态,或对相应工作作出部署。中证协7月25日召开的证券分析师与投资顾问专业委员会全体会议指出,要建立健全声誉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分析师、投资顾问声誉信息全过程管理,探索建立声誉资本积累制度,打造珍视职业声誉的行业氛围。
除监管动作外,也有多家券商有对自家员工提出规范要求。据财联社了解,在员工家属晒薪酬事件之后,有头部券商立即在内部下发了相关合规通知,要求员工提升合规意识。此外,也有不少券商也采取了相应的举措,以防范“祸从口出”的事情再度上演。
近期的舆情事件中,券商研究部门是个高发地。有不少券商分析师在受访时表示,最近已收到公司层面相关通知或口头要求,特别是宏观、策略、固收、大类资产配置、金融地产等研究领域分析师,要重视声誉管理,审慎展业。据财联社了解,就在8月2日晚间,一家头部券商分析师在朋友圈转发了别人观点,但随后这位分析师立即删除相关内容。从业人员已越来越注意到微博、微信朋友圈、小红书等社交平台审慎发言的重要性。
证监局发文要求加强人员管理和内部管控,提出四项核心要求
华北地区证监局下发的这份通知中,体现了以下四项核心要求:
一是要强化大局意识。公司及从业人员,尤其是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证券分析师、首席经济学家等,要审慎对待敏感问题、热点问题。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规范公开言论。公司要加强人员管理和内部管控,确保发布研究报告、持续客户服务、公开发表言论的内容经过公司合规审查及市场影响评估,确保信息来源合法合规、研究方法专业客观、分析结论可有效验证,坚决杜绝引用、传播未经证实的数据和言论。
三是发挥专业作用,聚焦主责主业。公司及从业人员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按照“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的要求,传递积极、正面信息,坚决杜绝使用夸大性、煽动性标题或者用语以及低俗化、娱乐化行为。
四是践行行业文化,维护行业形象。公司及从业人员要遵守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行业文化,遵守社会公德,坚决防止出现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业形象和违反公序良俗的现象。
在上述要求中,可以看到,证券分析师群体是监管的重点关注对象。该局要求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证券分析师要审慎对待敏感问题、热点问题;公开发表言论的内容要经过公司合规审查及市场影响评估,确保信息来源合法合规、研究方法专业客观、分析结论可有效验证,坚决杜绝引用、传播未经证实的数据和言论;坚决杜绝使用夸大性、煽动性标题或者用语以及低俗化、娱乐化行为。
财联社注意到,就在中证协最近召开的证券分析师与投资顾问专业委员会全体会议上,也明确提到了分析师的职责与素养问题。会上明确要求,证券分析师、投资顾问提供的服务涉及广大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其一言一行受到市场的广泛关注,需要有较高的道德水准和社会责任要求。
该会议还提出,随着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委员会要推动行业机构更加注重培养具备专业主义精神的人才队伍,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行业文化建设,厚植培养“忠专实”人才的文化底蕴。建立健全声誉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分析师、投资顾问声誉信息全过程管理,探索建立声誉资本积累制度,打造珍视职业声誉的行业氛围。
全行业更加重视行业名誉风险管理
券商及从业人员屡陷舆情风波,证券业对于券商声誉风险管理是治理的核心议程。
就在2021年10月,中证协制定并发布《证券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指引》(下简《指引》),要求证券公司建立并持续完善声誉风险管理制度和机制,建立工作人员声誉约束及评价机制,从制度建设、管控部门、人事管理、信息登记、内控监督等层面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声誉风险管理,同时要求公司将声誉风险纳入工作人员的考核范围,防范从业人员道德风险。
据财联社多次报道,《指引》发布以来,多数券商均已根据相关要求对声誉风险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升级。
从声誉风险把控的具体举措来看,券商主要是采取了定期组织防范道德风险和声誉风险的培训活动、定期推送监管动态及案例合规宣导、完善相应的协议文本及系统配套设置等等,而对象除了券商总部人士,分支机构、研究所都在辐射范围内。此外,也有券商人士表示,在入职新人面试的时候,对于合规的要求也比往常严格。
财联社注意到,在深圳证监局此前下发的通报文件中,对于各证券经营机构提出了三方面的具体要求,这三项要求同样适用于整个行业。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证券经营机构应切实增强政治意识,筑牢国家安全的思想防线,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金融风险防控要求,全力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等;
二是培育良好企业文化。应充分认识良好的企业文化和职业操守的重要作用,将“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要求落实落细,结合公司发展目标、内外环境条件形成自身的特色文化,将其精神内涵融入经营管理的全过程,渗透到全体员工的一言一行;
三是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应健全内部管理体系,完善合规与风险管理,建设从业人员管理责任体系,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问责,形成务实有效的员工行为管理机制。督促员工牢固树立国家安全意识、遵纪守法意识和职业道德意识,严格规范自身行为,切实维护行业利益和形象,推动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财联社)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