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鞍股份8月9日公告,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福鞍控股、李士俊、李晓鹏、李晓飞、魏福俊、魏帮合计持有的天全福鞍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天全福鞍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为36亿元,其中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对价29.35亿元,占交易对价的81.53%,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对价6.65亿元,占交易对价的18.47%。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0.65亿元,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92,107,879股。
本次交易完成后,天全福鞍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将新增锂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加工业务。根据上市公司与业绩补偿义务人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业绩补偿义务人承诺,天全福鞍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下同)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8800万元,49400万元和56000万元,即2022年度当期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8800万元,2023年度当期累计净利润不低于68200万元,2024年度当期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24200万元。三年业绩承诺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24200万元。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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