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定增募资76亿元 第二、第三大股东交换位次

财经
2022
08/11
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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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证券定增募资76亿元  第二、第三大股东交换位次

长城证券定增落地。


8月9日,长城证券发布公告,公司本次定增每股发行价8.18元,发行股票约为9.31亿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75.56亿元, 认购率为89.27%。

该券商本次实际募资金额距离拟募资上限84.64亿元尚有8.48亿元的差距。业内人士指出,募资缩水主要与市场预期不佳,对券商成长性看法较负面有有关。

根据公告,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7家,认购主力主要包含原股东两家——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资本)以及深圳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江南投资)。

长城证券定增募资76亿元  第二、第三大股东交换位次

本次非公开发行,大股东华能资本认购最多,认购金额35.32亿元,占比达46.74%。本次定增完成后,华能资本持股数量增至18.71亿股,持股比例46.38%,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新江南投资认购9.41亿元,占定增金额比重为12.35%,定增完成后,新江南投资占公司股权比例为12.36%,上升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原第二大股东深圳能源滑落一名,成为第三大股东。

按照长城证券公开的预测数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华能资本与深圳新江南的持股比例与2022年一季度末一致。

定增完成后,有3家证券公司进入了公司前十大股东行列。公告显示,这3家券商分别为银河证券、海通证券和中金公司,认购金额分别为3.29亿元、1.74亿元和1.68亿元,持股比例分别为1.00%、0.53%和0.51%,分别位列长城证券第5、第8、第9大股东。

长城证券指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华能资本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0个月内不得转让;深圳新江南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根据此前公告,长城证券本次募集的资金主要用来发展资本中介和证券投资业务。资本中介业务方面,未来将重点发力两融业务,证券投资业务方面,未来将重点发展固定收益投资和衍生品业务,深耕投资能力建设。

公司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后能够有效提升公司净资产水平及流动性,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推动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需要。总资产、净资产及净资本规模将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也随之下降,资产负债结构更趋合理,从而有效降低财务风险。

早在2021年,长城证券就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拟募集资金数额不超过100亿元。

今年二月份,长城证券发布非公开发行预案(修订稿),将拟定增募资总额由不超过100亿元调整为不超过84.64亿元。

7月28日,长城证券发布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将前述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有效期截止日(即2023年3月31日)。半月之后,此次定增落地。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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