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金凌云、石弘隽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江苏证监局表示,德勤华永在对药明康德2018年年报审计项目执业过程中,存在内部控制相关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等四大问题。
药明康德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警示函所涉及行政监管措施均只针对德勤及其时任会计师,药明康德财务数据或内部控制经监管机构复查后不存在任何问题,因此不影响审计师出具的公司2018年年报审计意见。
德勤收警示函
江苏证监局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金凌云、石弘隽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显示,德勤华永在对药明康德2018年年报审计项目执业过程中,存在内部控制相关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及营业收入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货币资金审计程序不到位;底稿记录不恰当的四大问题。
具体来说,德勤华永计划执行穿行测试,但未见相关执行穿行测试的底稿。德勤华永未按照计划分配的样本量实施控制测试,也未关注到控制测试中的异常情况。在执行资金循环控制测试时,未在接近基准日实施控制测试,也未进行相关审计说明。对未回函的应收账款执行替代测试时,未检查合同、发货单及客户签字材料等支持性文件;在执行合同资产细节测试时,对抽取的样本未复核合同、发票信息、客户确认资料等支持性文件。在计算营业收入测试样本规模时,确定部分业务风险级别与风险评估结果不一致,导致实际确定的样本规模小于应抽样本量。采取金额单位抽样法进行样本的选取,但存在部分大金额未被纳入样本范围的情况,抽样结果不符合金额单位抽样法的原则等。
江苏证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其中签字注册会计师金凌云、石弘隽对相关问题负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对德勤华及金凌云、石弘隽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药明康德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本次调查的对象不是药明康德,而是德勤。公司在配合有关德勤的调查过程中获悉,德勤存在的若干内部举报事件引起监管机构注意并启动了针对德勤审计质量的调查,监管机构选取了药明康德2018年审计项目作为调查对象。本公司在整个过程中全面配合监管机构工作。警示函所涉及行政监管措施均只针对德勤及其时任会计师。本公司财务数据或内部控制经监管机构复查后不存在任何问题,因此不影响审计师出具的公司2018年年报审计意见。德勤被出具警示函的两名签字会计师自2020年半年报至今,未参与本公司的任何审计、审阅项目。
业绩向左,股价向右
药明康德在7月底披露了颇为亮眼的2022上半年财报,这也是该行业首家披露半年报的企业。数据显示,2022上半年,药明康德营业收入177.56亿元,同比增加68.5%,归母净利润46.36 亿元,同比增长73.3%;扣非净利润38.50亿元,同比增长81%。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 399,574.69 万元,较2021年同期增长86.48%。由于业绩暴增,药明康德将2022年全年收入增长目标从65-70%上调至68-72%。药明康德表示,这显示了公司在CRDMO和CTDMO业务模式驱动下持续加速发展的信心。
与业绩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药明康德股价一直低迷,在中报发布次日,药明康德股价下跌5.12%。
在投资者问答中,有不少投资者追问大股东减持的情况。6月10日,药明康德发布减持计划,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及与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股东(以下简称“减持股东”)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不超过90日期间内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3%的A股股份。此次减持约88,680,300股,按照当日收盘价计算,减持额度近百亿,减持原因为因自身资金需求。公告发布次日,药明康德股价跌停。
今年上半年,药明康德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发 H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表示,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巩固公司在医药研发服务领域的行业领先地位,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资本实力以把握市场机遇,公司拟向不少于 6 名境内合格投资者进行配售,本次发行规模不超过 78,434,254 股 H 股。
业内有质疑,药明康德利润可观,货币资金相当充足,为何还要大量募集资金?2022半年报显示,药明康德的货币资金高达70亿人民币。
药明康德表示,此次募集资金约 70%将用于拓展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海外业务,其中约35%将用于拓展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北美地区的海外业务;约35%将用于拓展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亚洲及其他地区的海外业务; 约 15%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其他借款;剩余金额将用于补充一般运营资金。
公告发布次日,药明康德A股和H股纷纷下跌。年初至今,药明康德股价跌幅为20%。
(文章来源:华夏时报)
文章来源:华夏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