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马股份8月12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重庆证监局下达的关于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兼总裁罗韶颖、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易琳、董事会秘书王骏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根据规定,重庆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罗韶颖、易琳、王骏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经查,2022年1月29日,公司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减公告》,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015万元左右。2022年4月28日,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205361.04万元,并同步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公司实际业绩较业绩预告由盈转亏、金额差异大,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未对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及2022年一季报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裁罗韶颖、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易琳、董事会秘书王骏对第一项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时任董事会秘书王骏对上述第二项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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