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晚间,招商证券公告,于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公告称,因公司2014年在开展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现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业务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涉嫌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招商证券表示,将全面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同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
此前,招商证券一月内两次收到警示函。2022年8月9日,深圳证监局对招商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深圳证监局称,经检查,招商证券在从事投资银行类业务过程中,存在三大问题。
一是保荐业务中,个别项目对发行人的收入确认、核心技术、研发费用核算尽职调查不充分。
二是债券承销业务中,个别项目对发行人的债务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偿债能力,关联交易情况,重大仲裁、诉讼和其他重大事项及或有事项等尽职调查不充分。
三是资产证券化业务中,个别项目对原始权益人、托管人的资信水平等尽职调查不充分;尽职调查报告未包含对重要债务人进行尽职调查的情况;存续期管理对基础资产现金流监督检查不到位,未发现涉及基础资产现金流的重大事项并发布临时公告。
2022年7月12日,证监会网站消息称,因内部管理存在漏洞等问题,对招商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证监会称,经查,发现该司在2022年5月16日的网络安全事件中,存在系统设计与升级变更未经充分论证和测试,升级回退方案不完备等问题,反映出公司内部管理存在漏洞、权责分配机制不完善。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