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岳集团8月15日公告,公司获其主要股东新华联控股告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湖南富兴对新华联控股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涉及总额3000万元加应计利息,因新华联控股无法偿还其到期债务,但新华联控股具有重整可能和潜在重整价值。
截至公告日期,新华联控股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约23.1%,并为公司的主要股东。新华联控股的最终实益拥有人是本公司执行董事傅军。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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