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8月17日公告,根据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鉴于发行决议有效期届满,同时结合公司自身发展实际情况和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经公司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充分沟通论证后,公司决定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目前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公司原计划拟定增募资不超14.5亿,用于5G产业智能制造技改建设项目等。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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