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蓝盾发布公告称,于2022年8月18日正式收到广东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告显示,蓝盾股份子公司中经电商于2017年至2019年期间,通过伪造大量客户和商户的业务合同、业务对账单、询证函回函等,在自主开发的汇生活系统、EPAY系统上虚构发码数据和消费数据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
具体来看,中经电商2017年、2018年、2019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1.38亿元、1.65亿元、0.79亿元,占蓝盾股份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6.22%、7.22%、4.12%;分别虚增利润总额1.38亿元、1.65亿元、0.79亿元,占蓝盾股份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6.79%、33.74%、8.33%。
据此,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350万元;涉事15位人员共计被处以1170万罚款。
或因此前已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ST蓝盾的股价并未受到太大影响。8月19日,*ST蓝盾股价报收2.48元,单日涨幅为6.44%。
伪造业务合同、对账单、询证函回函等
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
天眼查显示,中经电商为蓝盾股份的子公司;蓝盾股份持有中经电商100%股权。
公开资料显示,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是中国唯一油品终端市场综合服务的提供商,是唯一一家为车队及个人客户提供油品终端市场的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完整供应链管理的现代服务品牌企业。总部设在广州,在福建、上海、武汉等地设有分公司。
证监会处罚决定书显示,中经电商于2017年至2019年期间,通过伪造大量客户和商户的业务合同、业务对账单、询证函回函等,在自主开发的汇生活系统、EPAY系统上虚构发码数据和消费数据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
一方面,中经电商虚构与6家保险公司的业务数据。2018年至2019年期间,中经电商通过伪造业务合同、电子券码业务采购订单、业务审批表等方式,虚构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等6家保险机构的电子券码业务及相关的发码数据、消费数据和已过期未消费数据。
经核算,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和虚增利润总额均为1.04亿元;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均为0.44亿。
另一方面,中经电商伪造与石油公司和航空公司的业务合同、业务对账单等。2017年至2019年期间,中经电商通过伪造与中油碧辟石油有限公司《优惠价格确认书》、业务对账单等协议文件,虚增佣金收入、利润;虚构广州白云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中海油销售汕头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州石油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汕尾石油分公司为其合作商户,通过伪造业务合同、业务对账单等文件,虚构返利佣金数据和油品消费数据。
经核算,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和虚增利润总额均为1.37亿元;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和虚增利润总额均为0.60亿元;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均为0.35亿元。
综上,中经电商2017年、2018年、2019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1.38亿元、1.65亿元、0.79亿元,占蓝盾股份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6.22%、7.22%、4.12%;分别虚增利润总额1.38亿元、1.65亿元、0.79亿元,占蓝盾股份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6.79%、33.74%、8.33%。
东窗事发
遭证监会立案调查
2021年12月29日,蓝盾股份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2年5月27日,立案调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柯宗庆、柯宗贵持有的股份被司法强制拍卖,被深交所通报批评。
具体来看柯宗庆、柯宗贵所持蓝盾股份1,745.3397万股、1,913.9996万股股份被司法强制拍卖,成交金额分别为6,143.6万元、6,737.3万元,占蓝盾股份总股本的比例为1.4%、1.53%。上述股份于2022年2月7日完成过户。
2022年7月6日,蓝盾股份收到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值得一提的是,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与正式的行政处罚,略有出入。
具体来看,事先告知书中有两位高管被处以10万元罚款;但在正式处罚中,两位高管并未受到处罚。他们分别为蓝盾股份时任董事会秘书、副总裁兼任中经电商董事李德桂,和蓝盾股份时任财务总监、副总裁魏树华。
蓝盾股份被罚350万
15位相关人员共计被罚1170万
由于中经电商虚增营业利润和营业收入,蓝盾股份公开披露的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有关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据此,广东证监局对蓝盾股份和15位涉事人员处以罚款:蓝盾股份被罚350万,15位相关人员累计被罚1170万。
被罚最多的为柯宗耀,罚款高达200万元。柯宗耀为中经电商时任董事长,组织安排相关人员通过虚构电子券码业务、加油站合作业务等方式实施财务造假。
前述被深交所通报批评的柯宗庆和柯宗贵,均被罚150万元。柯宗庆作为蓝盾股份时任董事长,柯宗贵作为蓝盾股份时任副董事长、总经理,兼任中经电商董事,未勤勉尽责,是蓝盾股份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郑燕被罚款100万元。作为中经电商时任会计机构负责人、财务中心总监,郑燕知悉并直接参与中经电商财务造假。
蓝盾股份时任董事赵庆伦,和蓝盾股份时任财务总监,均为该事件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均被罚60万元。
具体来看,赵庆伦在未审阅蓝盾股份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年度报告的情况下,签字保证相关报告中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未对相关舆情和交易所关注函特别关注,未勤勉尽责;景丽未针对蓝盾股份对中经电商的监督管理不到位采取有效应对措施,未对相关舆情和交易所关注函特别关注,签字保证蓝盾股份2018年和2019年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
还有9位董监高各自被罚50万元。他们未对相关舆情和交易所关注函特别关注,或关注后没有采取进一步核查措施,签字保证履职期间内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系蓝盾股份相应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也就是说,蓝盾股份被罚350万,15位相关人员共计被罚1170万,加起来超1500万。
公告的末尾,蓝盾股份表示,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上述事项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其他影响;公司将吸取教训,强化内部治理的规范性,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