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记者8月24日获悉,ST广珠子公司广州阀门与肇庆星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合作投资房地产“泰宁华府开发项目”合同纠纷一案将于8月31日开庭,涉案金额约2.27亿元。
在上证e互动平台上,ST广珠表示,双方行为属于民间借贷,子公司广州阀门仅是正常追缴,且在诉讼之前,对方均认可借款的本息。
值得一提的是,ST广珠在今年4月一起类似的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案中获得了法院支持。公司公告披露,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要求被告广东富兴贸易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支付借款本金约5.55亿元及截至2021年3月22日的利息约3612万元,并支付以实欠本金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标准计算自2021年3月23日至款项还清之日止的利息。
根据广州阀门和富兴贸易合同纠纷的一审判决书,法院认为,广州阀门案件中涉及的《共同合作投资合同》经过双方确认,广州阀门向被告富兴贸易出具的借款用于被告的房地产项目开发,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民间借贷合同,认定有效。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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