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山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我省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山东省也成为全国首个出台电力现货市场储能支持政策的省份。
《若干措施》明确,新型储能示范项目进入电力现货市场后,充电时为市场用户,从电力现货市场直接购电;放电时为发电企业,在现货市场直接售电。其相应充电电量不承担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推动新型储能市场化发展
山东省能源局相关人士介绍,2021年12月,山东启动了电力现货市场,新型储能运行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原有电力中长期市场下的新型储能支持政策已不适用。为进一步加强政策衔接,促进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健康发展,相关部门在充分吸收、借鉴各有关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了《若干措施》。
在容量补偿方面,补偿费用暂按电力市场规则中独立储能月度可用容量补偿标准的2倍执行。在容量租赁方面,示范项目容量可在全省范围内租赁使用。新能源企业租赁的储能容量视同企业配建的容量。
《若干措施》创新提出容量租赁、技术监督等机制,明确鼓励发展大型独立储能电站。推动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市场化发展。鼓励新型储能规模化发展,推动新型储能市场化发展。
《若干措施》明确,新型储能示范项目作为独立储能可参与电力现货市场,对示范项目参与电力现货市场基于容量补偿。鼓励示范项目发挥技术优势参与辅助服务。引导新能源项目积极配置新型储能设施。
鼓励发展大型独立储能电站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对功率不低于3万千瓦、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建新型储能项目,按照自愿原则,在具备独立计量、控制等技术条件,达到相关标准规范和电力市场运营机构等有关方面要求,并接入调度自动化系统可被电网监控和调度的基础上,可转为独立储能,作为独立主体参与电力市场。支持储能多元化发展。
推动新型储能市场化发展方面,《若干措施》明确,主要包括4项措施:一是支持示范项目作为独立储能参与电力现货市场,获得电能量收益;二是允许示范项目容量在全省范围内租赁使用,获得容量租赁收益;三是对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的示范项目按2倍标准给予容量补偿,获得容量补偿收益;四是支持参与调频、爬坡、黑启动等辅助服务,获得辅助服务收益。
鼓励新型储能规模化发展方面,《若干措施》明确提出3项具体措施:一是通过优先并网、优先消纳政策,引导新能源项目积极配置新型储能设施;二是支持新建新型储能项目转为独立储能项目,鼓励发展大型独立储能电站;三是给予优惠电价政策,促进储能多元化发展。
助力储能释放综合应用价值
据了解,山东省新能源装机比例迅速增加,省外来电送入电力大幅提高,煤电机组供热改造不断提速,亟需增加调峰资源和丰富调峰手段来提升电网调节能力。
储能作为能源发展的新业态,既能提高低谷用电负荷,又能提高高峰供电能力,是解决当前电力运行面临问题最为有效的措施之一。
对此,山东省在“十四五”电力规划中对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提升进行了专题研究,提出了“十四五”末建成400万千瓦抽水蓄能、450万千瓦新型储能的目标。
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智慧能源事业部设计总工程师裴善鹏介绍,2022年初,山东共建成百兆瓦级共享储能示范电站5座,储能装机规模一年增长10倍,跃升全国前三。
2022年2月25日,国家电投海阳、华电滕州新源、三峡新能源(庆云)3座独立储能电站在山东电力交易平台完成市场注册,成为全国首批进入电力现货市场运行的独立储能电站。华能黄台独立储能电站、国网综能莱芜独立储能电站随后进入电力现货市场。自此,“独立储能电站参与电力现货市场交易”的序幕正式拉开,为我国独立储能电站开拓了新的运行模式。
“在电力现货市场交易中,独立储能电站可通过电价波动,赚取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发电侧的峰谷价差、收取新能源租赁费和现货市场发电侧容量电费。”裴善鹏表示。
山东电力现货市场从2022年1月1日开始长周期连续结算试运行。为配合储能的参与,2022年的现货市场交易规则也作出相应调整,新增独立储能设施参与市场的准入、注册、出清顺序、容量补偿、结算等多项内容。参与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后,依托电力现货交易市场发电侧峰谷价差,独立储能电站企业开始形成一定的盈利模式。
业内人士指出,从储能参与现货市场方式看,独立储能按自愿原则参与现货市场。新型储能进入电力现货交易市场,不仅可以提升电力系统供需平衡能力,还可为储能行业发展探索一套全新商业模式,助力储能释放综合应用价值。
华泰证券研报显示,储能能够通过有效分配电力资源、增强新能源供给消纳能力,在供给端解决电力供需错配的问题,有助于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储能行业的重要性持续提升。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