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辉控股集团9月6日公告,于9月5日,公司非全资附属旭辉地产有限公司作为新卖方及该公司(新卖方担保人)与新买方华王有限公司订立新买卖协议,新卖方有条件同意出售而新买方有条件同意购买该等新销售股份及该等新销售贷款的利益,总代价为13.38亿港元。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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