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银保监会披露罚单显示,因违规接受投保人使用信用卡对保单贷款进行还款,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下称光大永明人寿)被罚款20万元。
经查,光大永明人寿存在违规接受投保人使用信用卡对保单贷款进行还款的违法行为:
2018年1月—2019年3月,光大永明人寿接受部分客户使用光大银行信用卡偿还保单贷款,涉及贷款本息4265.75万元,保单件数2199件。截至2021年8月,光大永明人寿已就313个信用卡账户向光大银行支付赔偿金1290.34万元,尚有270个信用卡账户贷款本息870.85万元未结清,其中41个账户逾期、涉及贷款本息204.53万元。光大永明人寿在2019年3月发现问题后,调整了保单贷款规则和作业系统功能设置,关闭了使用信用卡偿还保单贷款的通道,并与光大银行协作开展催收减损工作。
光大永明人寿运营管理部下属的保全业务部负责保单贷款与还款业务的受理、审核等具体工作。吉楠自2015年2月起—2018年6月任运营管理部保全业务部负责人,2018年6月—2019年9月任运营管理部专家(一级)分管保全业务部同时兼任保全业务部负责人,是对上述事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了《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精算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6〕76号)第四条和《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和第一百七十一条,对光大永明人寿罚款20万元,对吉楠给予警告并罚款3万元。
长期储蓄型保单一般有现金价值,保单贷款最高可以贷出当期现金价值的70%-80%,并在约定期限内偿还本金及利息,一般贷款时间是半年。
保单贷款合同
2016年9月2日,银保监会下发了《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精算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第四条明确规定:“保险公司不得接受投保人使用信用卡支付具有现金价值的人身保险保费以及对保单贷款进行还款。”
除违规使用信用卡还保单贷款的乱象之外,近期广西等地银保监局发布风险提示,提示消费者警惕“保单贷款型代理退保诈骗”。
根据风险提示,不法分子假借保险公司内部员工或资深业内人士的身份,接触保险消费者,怂恿保险消费者退保。之后不法分子诱导消费者签署“代理服务协议”、“授权委托书”,甚至要求消费者将保单手机号修改为“资深保险顾问”的手机号,阻断消费者与保险机构沟通。
不法分子使用保险消费者手机操作保单贷款,诱骗消费者配合提供验证码、人脸识别,误导消费者收到的保单贷款即为第一笔退保金。部分保险消费者发现账户有款项到账后,误以为退保成功。在收取消费者“代理退保手续费”一段时间后,消费者无法再联系上不法分子,才意识到自己遭遇诈骗。
监管提示消费者,要正确认识保单贷款功能,通过正规渠道办理保单业务,保护个人信息。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