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投9月6日公告,收到由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22)琼96民初706号]。龙江银行因与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中涉及的利息及其他费用向法院申请起诉。海南省一中院已立案。鉴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龙江银行作为原告提出诉讼判令被告ST海投对被告海航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应清偿部分确认利息260,757,589.58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留原告本诉未主张债权本金及其他利息、费用的主张权利;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等所有案件实际支出费用由被告承担,原告预交的应由被告负担的诉讼费用由法院直接退还原告,由被告向法院缴纳。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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