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电股份9月13日公告,近日,作为上诉人的全资子公司湘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公司”)收到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邮寄送达的民事判决书。主要涉及交通银行湘潭分行与国贸公司、公司信用证纠纷案件。
此诉讼案件,原告交行湘潭分行诉讼请求金额为3,910,487.41元,经一审法院审理判决,国贸公司需向原告支付1,775,833.8元、承担诉讼费用10,920元,以上合计1,786,753.8元;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国贸公司在上诉期内向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2年8月29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公司称,国贸公司前期已经计提部分坏账,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的影响为61.37万元。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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