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皇台9月15日收深交所半年报问询函,公司被问及报告期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等7个方面问题。
公司被要求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经营情况、主要产品的销量及价格波动、市场供求情况、在手订单等因素,说明报告期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分别说明通过直销模式(含团购)、经销模式实现的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的原因,并结合两种模式在定价、退货换货机制及信用政策等方面的差异,说明两种模式下毛利率呈不同方向变动的原因;说明通过其他模式实现的营业收入的具体情况,在此基础上说明此类营业收入是否存在偶发性、临时性、无商业实质、与主营业务无关等特征;详细列示各销售模式下前五大客户明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成立时间、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销售内容、本期销售金额、结算政策、期末往来款余额、期后回款情况等,说明相关客户经营规模与销售金额是否匹配,以及前述客户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关系或安排。
说明报告期内归母净利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往来款、其他费用、其他付现及往来费用的具体构成,包括但不限于对象名称及其关联关系(如有)、支付金额、交易内容及背景等。说明向前五名预付对象支付款项的交易背景、形成时间、具体采购内容,在此基础上说明预付款项大幅增长的原因。说明库存商品、包装物、自制半成品、生产成本的具体内容,并结合其成本、预计用途及价格变化等因素,说明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准确,以及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或转销的原因及合理性。
要求公司说明经销的具体模式,包括经销商选取标准、经销的定价机制、结算方式等,在此基础上说明经销模式下公司销售收入的确认方法、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及行业惯例;结合公司经销商的最终销售情况、回款情况等,说明公司是否存在通过向经销商压货的方式增加收入的情形。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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