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东方教育发布公告称,与吴俊保、吴伟及肖国庆各自订立贷款框架协议。
据此,中国东方教育同意通过其指定贷款附属公司向吴俊保、吴伟及肖国庆各自指定的收款公司提供每日最高结余(不包括应计利息)为8000万元的人民币循环贷款融资,有效期限内年利率为7%。
公告显示,吴俊保为中国东方教育非执行董事及控股股东;吴伟为中国东方教育执行董事及主要股东;肖国庆为中国东方教育执行董事及主要股东。指定收款公司将为受吴俊保、吴伟及肖国庆当中任何人士控制的公司,该等公司主要在中国经营,业务包括商品贸易、商业服务、公共设施管理、设备及社区公共区域改造、办公楼宇及商业改造,以及投资。
对此,公司董事认为,虽然贷款框架协议并非于中国东方教育的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订立,但贷款框架协议的条款经计及现行市场利率后属一般商业条款,且有关条款属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根据贷款框架协议提供贷款将为集团的暂时剩余现金资源提供较好回报,对集团及股东整体有益。贷款将通过集团的内部资源拨付及将不会以公司的上市所得款项拨付。
(文章来源:蓝鲸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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