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就深化改革开放有关工作情况举行发布会。会上,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副司长蒋毅表示,油气方面,加强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和成本监审,完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机制。推动油气交易中心规范建设,探索开展市场化交易,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能源市场,健全油气期货产品体系,规范油气交易中心建设,优化交易场所、交割库等重点基础设施布局,提高了基础设施利用效率。电力方面,电力市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已初步形成了“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的电力市场体系并不断完善。配售电侧改革持续推进,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电业务,全国已成立5000多家售电公司,向用户提供购售电业务、合同能源管理和综合节能等多种服务。着力深化电价改革,放开燃煤电价上浮,取消目录电价,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市场,向市场主体释放改革红利,有效减轻了实体经济负担。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牛育斌表示,煤价、电价改革文件实施以来,国内煤炭、电力价格总体运行在合理区间,这与国外能源价格大幅上涨情况,形成鲜明对比。以今年9月上半月为例,澳大利亚纽卡斯尔港煤炭期货平均价格438美元/吨(折合人民币超过3000元/吨),同比上涨158%,国内煤炭港口现货价格为人民币1028元/吨,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英国、法国、德国市场交易电价涨至去年同期的4~10倍,而我国电力用户平均电价同比仅上涨10%,居民、农业电价保持稳定,有力保障了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国家发改委外资司副司长夏晴表示,强境外投资分类指导。深化国际产能合作和第三方市场合作,推动海外矿产资源开发,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优化境外投资服务体系。加强公共服务供给,支持专业服务机构发展,更好赋能“走出去”企业。完善境外投资监管体系。完善境外投资全口径管理,强化实施企业境外投资经营行为规范,指导行业协会建立健全“走出去”企业自律机制。健全境外投资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境外风险监测分析,及时向企业提示项目面临的政治、安全等各类风险,助力“走出去”企业行稳致远。
文字实录:
国家发展改革委就深化改革开放有关工作情况举行发布会
孟玮: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今天的专题新闻发布会。
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经济体制改革和扩大开放,主要是向大家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高水平对外开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副司长蒋毅先生,外资司副司长夏晴先生,开放司副司长张明先生,价格司副司长牛育斌女士。
下面,我先作一个简要介绍。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经济体制改革围绕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全方位展开、系统性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系统完备、更加成熟定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主要成就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市场主体活力有效激发。国资国企改革完成顶层设计,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取得实质性突破,混合所有制经济稳健发展,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不断健全。重点行业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持续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不断优化,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过去10年,民营企业数量从1085万户增长到4457万户,翻了两番。
二是市场体系建设持续完善。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实施,组织开展6批次中国营商环境评价,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减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构建立法、执法、司法全方位产权保护制度体系,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快完善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的要素市场制度,形成了强大国内市场。
三是宏观经济治理改革取得新成就。以国家发展规划为战略导向,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为主要手段,就业、产业、投资、消费、环保、区域等政策协同发力的宏观调控体系不断完善。宏观调控方式持续创新,区间调控、定向调控、相机调控、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等更加灵活有效,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四是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持续深化。推动出台政府投资条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体系,协调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进一步完善“X+1+X”的油气市场体系。大力推进能源资源、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价格机制改革,最大限度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强化垄断行业价格监管,加强重要民生商品、大宗商品价格调控,有效应对国际输入性通胀压力加大和国内疫情散发、异常天气等影响,保持物价总水平平稳运行。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上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同时,以共建“一带一路”为重点,推动企业稳步“走出去”,境外投资发展迈上新台阶,国际合作新优势加快培育。
一是利用外资水平不断提高。持续推进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一批重大外资项目相继投产扩能,吸引外资规模屡创历史新高。截至2021年底,累计吸引外商直接投资超过2.6万亿美元。同时,支持企业合理使用国际资金,有力支持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企业“走出去”迈出坚实步伐。完善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和服务,境外投资便利化水平明显提高,风险防控和安全保障不断加强。境外中资企业从2012年末近2.2万家增长到超过4.5万家,境外投资存量从2012年末0.5万亿美元增长到超过2.7万亿美元,促进了我国与东道国互利共赢。
三是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加快构建。颁布实施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全面实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顺利起步。全面建成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并覆盖全国所有口岸,贸易便利化水平大幅度提高。
四是共建“一带一路”成果丰硕。以基础设施“硬联通”为重要方向,以规则标准“软联通”为重要支撑,以同共建国家人民“心联通”为重要基础,取得了实打实、沉甸甸的成就,提高了国内各区域开放水平,拓展了对外开放领域,推动了制度型开放,构建了广泛的朋友圈,探索了促进共同发展的新路子,实现了同共建国家的互利共赢。
以上是我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欢迎记者朋友们提问。
CGTN记者:
请问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市场体系建设取得哪些成就?近期,党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这项工作未来如何推进?
蒋毅:
市场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有效运转基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各方面共同努力推动我国市场体系建设取得巨大成就。
一是市场规模效应进一步凸显。经济总量由2012年的53.9万亿元上升到2021年的114.4万亿元,市场主体总量超过1.6亿户。
二是市场基础制度持续完善。产权保护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成效显著,市场准入限制不断放宽,公平竞争共识不断凝聚,社会信用体系逐步健全。
三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深入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劳动力和人才流动渠道进一步畅通,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持续加强,技术和数据要素市场稳步发展。
四是市场环境和质量明显提升。营商环境全球排名从2013年的第96位跃升至目前最新的第31位,全球创新指数排名从十年前的第34位提升到现在的第12位。
今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向社会公布,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明确了我国加快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为今后一个时期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了行动纲领。《意见》强调,要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这不仅有助于稳定发展预期,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也有助于集聚资源、推动增长、激励创新、优化分工、促进竞争,可以释放巨大而持久的动能,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一项系统工程。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一方面,坚持目标导向,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压茬推进统一市场建设。另一方面,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科学把握好市场规模、结构、组织、空间、环境和机制建设的步骤与进度,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央广中国之声记者:
这些年来,我国价格机制改革有很多亮点,能否详细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牛育斌:
谢谢您的提问。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经济思想指引下,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有机结合,积极探索建立有中国特色的价格调控体系,价格改革取得重大突破性进展,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了重要作用。总的看,可以概括为建立起了四个机制:
一是建立起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绝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已由市场形成。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坚持能由市场定价的都交给市场,放开了一大批商品和服务价格,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取得历史性突破,成品油、天然气价格改革迈出关键步伐,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截至目前,全部的农产品、80%的电、50%的天然气、90%的民航旅客运输价格由市场形成,全社会商品和服务价格市场化程度已达97.5%。中央定价项目累计缩减约85%,地方定价项目缩减约70%,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的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
二是建立起垄断行业科学定价机制,持续加强对垄断行业的价格监管。按照“准确核定成本、科学确定利润、严格进行监管”的思路,出台进一步加强垄断行业价格监管的意见,制定输配电、天然气管道运输、铁路客运等重点领域定价办法和成本监审办法,建立健全以“准许成本+合理收益”为核心,约束与激励相结合的政府定价机制。
三是建立起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形成了一系列务实管用的政策措施。比如,推行差别电价、超低排放、垃圾焚烧发电、电动汽车充换电等电价政策,完善光伏、风电上网电价政策,出台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全面推行居民阶梯电价水价气价制度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出台长江经济带污水处理收费和岸电价格政策,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善垃圾处理收费政策,这些政策有力地推动了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
四是建立起重要商品价格调控机制,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聚焦重要民生商品、大宗商品,强化顶层设计,坚持系统观念,建立健全市场保供稳价制度体系,提升调控能力,创新调控方式,综合运用监测预警、储备调节、预期引导等方式,扎实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特别是坚持和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成为农民种粮的“定心丸”;实行棉花目标价格政策,稳定棉花生产,促进产业上下游健康发展;建立健全猪肉储备调节预案,促进生猪猪肉市场价格平稳运行;明确煤炭价格合理区间,创新运用预期管理方式,稳定煤炭价格。近年来,市场保供稳价体系经受住了疫情、异常天气和国际市场不确定性的冲击,市场供应总体充足,运行平稳,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这十年,我国物价运行平稳,价格总水平始终保持在合理区间,CPI年均涨幅为2%左右,充分体现了价格改革、价格调控、保供稳价取得的重大成绩。
中国发展改革报社记者:
十年来,我国吸引外资取得哪些成绩?未来在吸引外资方面还将开展哪些重点工作?
夏晴: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取得重要成果。
一是利用外资规模稳定增长。近十年,我国引资规模一直稳居全球前三位。2021年我国实际使用外资达到1.15万亿元人民币,位居世界第二,较2012年增长62.9%。今年前8个月,我国实际使用外资8927.4亿元,在去年高基数基础上依然保持了两位数增长。
二是法律保障更加完善。2020年外商投资法正式实施,确立了外商投资促进、保护、管理的基本制度,保障了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得到有效实施。
三是外资准入更加开放。我们连续五年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全国和自贸试验区限制措施条目分别减至31条、27条,在汽车、金融等领域推出系列重大开放措施,吸引了更多外资企业来华经营。
四是促进措施更加有力。我们多次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现行的2020年版目录总条目1235条,鼓励类外资项目可享受进口自用设备免税等多项优惠政策。
五是市场竞争更加公平。各部门、各地方连续三年清理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累计推动500多份文件“立改废”,充分保障了外资企业公平竞争待遇。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各部门、各地方一道,切实落实稳外资的各项政策措施。
一是加紧出台2022年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新版《目录》将进一步扩大鼓励范围,引导外资投向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等重点领域,以及中西部和东北地区。
二是出台制造业引资专项政策。我们将于近期发布以制造业为重点促进外资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的政策措施,加强投资服务,提升引资质量,扩大制造业外资流入。
三是推进重大外资项目落地实施。进一步完善重大外资项目工作专班机制,推动前五批标志性重大外资项目加快实施,适时推出第六批具有牵引带动作用的重大外资项目。
四是加强外商投资服务。我们将以适当方式组织开展国际产业投资合作系列活动,为跨国公司投资和地方招商引资搭建平台。继续清理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限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保障外资企业平等适用各项政策,切实享受国民待遇。
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记者:
共建“一带一路”倡议自提出以来,在世界范围内受到高度关注并积极参与。请问,共建“一带一路”总体进展如何,取得了哪些重大成就?
张明:
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开创性地提出了共建“一带一路”的宏伟倡议。9年来,共建“一带一路”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坚持开放、绿色、廉洁理念,努力实现高标准、可持续、惠民生目标,取得了实打实、沉甸甸的成就。
一是共建朋友圈不断夯实。9年来,共建“一带一路”不断巩固扩大合作范围。截至目前,我国已与149个国家、32个国际组织签署200多份合作文件。共建“一带一路”已先后写入联合国、亚太经合组织等多边机制成果文件。
二是设施互联互通不断深化。9年来,共建“一带一路”互联互通稳步推进,一大批重点合作项目落地生根。中老铁路实现全线开通运营,客货运输量稳步增长;匈塞铁路塞尔维亚境内贝诺段顺利通车;雅万高铁最长隧道实现全隧贯通;瓜达尔港具备了全作业能力,正在成为区域物流枢纽和临港产业基地。中欧班列开辟了亚欧陆路运输新通道,为保障国际供应链产业链稳定畅通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是经贸交流与合作不断发展。9年来,共建“一带一路”国际市场不断开拓,实现了各国互利共赢发展。截至2022年8月底,我国与沿线国家货物贸易额累计约12万亿美元,对沿线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超过1400亿美元。我国已累计与30多个共建国家和地区签署“经认证的经营者”互认协议,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持续提升。
四是新兴领域国际合作不断拓展。9年来,共建“一带一路”深化数字与创新国际合作,打造了一批创新合作的新亮点。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抗疫协作,与共建国家开展疫苗生产合作,为支持发展中国家抗疫作出积极贡献。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印发实施《关于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文件。
五是多元化投融资体系不断完善。9年来,共建“一带一路”投融资渠道不断拓宽,逐步建立起多元、稳定、可持续的“一带一路”投融资体系。《“一带一路”融资指导原则》《“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有效拓展了与共建国家资金融通。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业务量、影响力稳步提升。
六是人文交流与合作不断扩大。9年来,共建“一带一路”形成了多元互动的人文交流格局。“鲁班工坊”等10余个文化交流和教育合作品牌逐步建立;丝绸之路国际剧院、博物馆、艺术节、图书馆和美术馆联盟、“一带一路”国际科学组织联盟等运行良好,有力增进了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理解和认同。
总的来看,9年来,共建“一带一路”已成为广受欢迎的全球公共产品和重大的国际合作平台,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搭建了重要实践平台。
上海证券报记者:
我们注意到,近两年国家深入推进了煤价、电价等改革,请问在这些方面具体开展了哪些工作?
牛育斌:
谢谢您的提问。煤炭占我国能源消费比重56%,燃煤发电在总发电量中占比约60%,以煤为主是基本国情。针对去年9、10月份煤炭价格非正常上涨,煤电矛盾凸显的情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们在持续做好能源保供稳价工作基础上,总结多年价格调控实践经验,充分考虑煤、电市场运行规律,抓住难得时机打出了煤价、电价机制改革的“组合拳”。
一是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在坚持煤炭价格由市场形成的基础上,创新实施区间调控。即充分考虑煤炭生产成本和下游燃煤发电企业承受能力,按照“下限保煤、上限保电”的原则,提出煤炭价格合理区间;综合采取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通过稳煤价,进而稳电价、稳企业用能成本,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提供有力支撑。这项改革既实现了价格机制的重大突破,从根本上理顺了煤、电价格关系,破解了“煤电矛盾”这个长期以来想要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又是预期管理方式的重大创新,通过“打明牌、定边界”稳定各方预期,有力促进了煤、电行业协同高质量发展。
二是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全部燃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将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上下浮动范围扩大为原则上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不受上浮20%限制;推动工商业用户都进入市场;全面建立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制度,真正建立起“能跌能涨”的市场化电价机制,实现了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用户电价之间的有效联动。这项改革在放开发电侧上网电价、用户侧销售电价方面实现了历史性突破,标志着电力市场化改革又迈出了重要一步。
总的看,上述两项改革相辅相成,构建了煤、电价格区间调控和预期引导的闭环机制,是煤炭、电力等能源安全稳定供应、价格总体平稳的重要政策保障。煤价、电价改革文件实施以来,国内煤炭、电力价格总体运行在合理区间,这与国外能源价格大幅上涨情况,形成鲜明对比。以今年9月上半月为例,澳大利亚纽卡斯尔港煤炭期货平均价格438美元/吨(折合人民币超过3000元/吨),同比上涨158%,国内煤炭港口现货价格为人民币1028元/吨,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英国、法国、德国市场交易电价涨至去年同期的4~10倍,而我国电力用户平均电价同比仅上涨10%,居民、农业电价保持稳定,有力保障了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中国网记者:
近年来,我国启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请问这项工作进展如何?下一步工作方向是什么?有哪些考虑?
蒋毅: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项基础制度。我们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清单制度建设与落地实施工作。2016年起,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在两批15省(市)开展试点,2018年《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印发,这项制度在全国全面实施。此后,清单持续修订,市场准入制度体系逐步成熟完善。主要进展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
一是“全国一张清单”管理制度牢固树立。切实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权威性,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严禁各地区、各部门自行发布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在全国清理了23个各地区自行编制发布的市场准入类负面清单。
二是市场准入持续放宽和规范。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2022年版清单与2018年试点版清单相比,事项数量由151项缩减至117项,缩减比例达到23%,推动放开“矿业权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碳排放权交易核查机构资格认定”“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等一批准入管理措施。同时,及时依法将传媒、金融、平台经济等重点领域纳入清单管理。
三是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市场准入特别措施相继出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以服务业为重点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的要求,2021年以来,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和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准入的特别措施,在科技创新、医药健康、教育文化、交通运输、种业发展、商业航天、新能源基础设施等领域推出了一批具有较高含金量的政策举措,对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在全国率先破局相关领域改革,具有突破性意义。
四是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稳步开展。我们指导福建、云南、宁夏等10个省份试点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为清单落实提供有力抓手。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按照“一案一核查,一案一通报”原则,按季度归集通报典型案例,纳入全国城市信用状况动态监测并向社会公布,有效推动各地方对照查摆,积极排查破除了一批市场准入的壁垒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坚持清单的动态调整,会同有关地方推动放宽准入特别措施扎实落地,稳步扩大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范围,加大违背清单案例的归集通报力度,持续推动市场准入进一步放宽和规范。
封面新闻记者:
今年以来,很多经济体面临较为严重的通胀压力,食品价格大幅上涨,而我国物价运行在合理区间,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保持平稳。请问在健全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体系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牛育斌:
谢谢您的提问。粮油肉蛋奶果蔬等重要民生商品与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密切相关,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既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明确要求,也是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会同有关部门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指导各地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并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完善顶层设计,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出台《关于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的意见》,推动各地建立健全保供稳价的“四梁八柱”。在加强价格监测预警的基础上,着力健全保供稳价体系,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提升本地自主保障能力。强化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稳定粮食产量。压实各地生猪生产能力,主产区和主销区共担保供稳价责任。要求大中城市确保满足当地居民基本需求的菜地面积。二是促进产销衔接流通顺畅。推动主产区和主销区之间强化跨区域合作,开展联保联供。畅通产地采购、道路运输、终端配送各环节物流。指导各地采取减免批发市场进场费等措施,努力降低流通成本。三是增强储备调节能力。建立成品粮油、猪肉、北方城市冬春耐储蔬菜等储备并充实在库,发挥储备调节作用,及时投放储备,保障供给。四是保障终端市场供应。指导大中城市发挥骨干流通和零售企业作用,提升市域配送能力,确保终端市场货源稳定、货架充足。鼓励地方积极建设平价商店、惠民生鲜超市等,开展平价销售,稳定市场价格。五是切实做好兜底保障。多次完善价格补贴联动机制,扩大保障范围,加大补贴力度。2020年以来,各地累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约322亿元,惠及困难群众约5.6亿人次。
经过各方面努力,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调控机制逐步完善。国家层面以及各省、各大中城市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增强了价格监测预警能力,丰富了调控工具箱,储备调节机制日益完善,保供稳价能力显著提升。二是重要民生商品量足价稳。面对疫情、异常天气以及国际市场波动冲击,“米袋子”“菜篮子”商品始终保持供应充足、价格基本平稳运行,保供稳价体系经受住了考验和检验。三是物价总水平在合理区间运行。重要民生商品供应充足和价格基本稳定,为稳物价提供了有力支撑。特别是今年国际形势严峻复杂,全球粮食、能源等价格大幅上涨、我国输入性通胀压力明显加大,但国内物价保持平稳运行,1—8月CPI累计同比涨幅仅为1.9%,明显低于美国8.3%、欧元区7.6%的水平,可谓“风景这边独好”。这份成绩来之不易,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继续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中宏网记者: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电力、油气等自然垄断行业改革领域取得了哪些重大突破?在行业发展、市场建设、能源安全保障等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下一步还有哪些重点工作?
蒋毅: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部署下,持续推动以石油天然气管网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改革为标志的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和以“管住中间、放开两头”为总体要求的电力体制改革,主要取得了以下几个方面的进展。
一是行业保持高质量发展。油气方面,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管理,健全油气矿业权出让机制,形成了多元主体参与的勘查开采机制,提升资源接续保障能力。完善油品管理体制机制,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电力方面,持续深化电力装备制造、设计、施工业务改革,有序放开竞争性业务,推动电网企业聚焦主业。开展绿电绿证交易,更好体现可再生能源的环境价值,有力助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截至目前,绿电交易成交电量已超200亿千瓦时,核发绿证超5000万张,折合电量超500亿千瓦时。
二是市场建设取得突出成果。油气方面,加强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和成本监审,完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机制。推动油气交易中心规范建设,探索开展市场化交易,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能源市场,健全油气期货产品体系,规范油气交易中心建设,优化交易场所、交割库等重点基础设施布局,提高了基础设施利用效率。电力方面,电力市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已初步形成了“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的电力市场体系并不断完善。配售电侧改革持续推进,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电业务,全国已成立5000多家售电公司,向用户提供购售电业务、合同能源管理和综合节能等多种服务。着力深化电价改革,放开燃煤电价上浮,取消目录电价,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市场,向市场主体释放改革红利,有效减轻了实体经济负担。
三是能源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发挥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作用,夯实迎峰度夏度冬能源基础,压实地方和企业能源保供主体责任,切实保障能源可靠供应。油气方面,强化油气基础地质调查和勘探,积极扩大非常规资源勘探开发。依托国家管网集团发挥“全国一张网”优势,平稳应对10余轮大小寒潮,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电力方面,依托发电企业、电网企业确保机组“应开尽开”,重要通道可靠运行,保障电力供应。切实保障煤炭中长期合同履约,提升电厂存煤水平。充分发挥电力现货市场疏导成本、调节供需作用,缓解供应压力。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油气、电力体制改革决策部署,以“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为指引,以保障能源安全可靠供应为前提,以进一步优化能源资源配置为出发点,围绕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推动油气行业产供储销协同发展等重点工作开展深入研究,持续推动改革走深走实。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刚才,发言人介绍了企业“走出去”有关情况。请问境外投资对于构建新发展格局发挥了什么样的积极作用,未来有哪些工作考虑?
夏晴: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企业按照市场化商业化原则开展境外投资,在参与国际经济循环、促进国内大循环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体现为“四个促进”。
一是促进产品、服务、技术、品牌、标准“走出去”。我国企业契合外部需求,通过境外投资开拓多元化市场。2013年至2021年,境外投资累计带动出口超过1.1万亿美元,境外中资企业实现销售收入超过17万亿美元。
二是促进初级产品供给。我国企业与外方合作开发石油、天然气、铜、铝等矿产资源,扩大了全球初级产品总供给,为维护大宗商品市场稳定、保障能源资源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是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衔接。我国企业与外方共商共建基础设施,深化国际产能合作,共同维护国际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中老铁路建成通车,雅万高铁建设稳步推进,巴基斯坦瓜达尔港、阿联酋哈利法港等境外合作港口稳健运营。
四是促进我国与东道国共同发展。我国企业通过境外投资获取资金收益,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和利润汇回。近几年,多数境外中资企业实现盈利或盈亏平衡。2013年至2021年,境外中资企业累计向投资所在国家和地区缴纳各种税金超过3400亿美元,并通过雇佣当地员工、采购当地产品等多种途径促进东道国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共建“一带一路”为引领,统筹发展和安全、国内和国际、合作和斗争、存量和增量、整体和重点,聚焦重点领域、国别、项目和主体,推进政策、服务、监管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提高境外投资质量效益,以高水平“走出去”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
一是加强境外投资分类指导。深化国际产能合作和第三方市场合作,推动海外矿产资源开发,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二是优化境外投资服务体系。加强公共服务供给,支持专业服务机构发展,更好赋能“走出去”企业。
三是完善境外投资监管体系。完善境外投资全口径管理,强化实施企业境外投资经营行为规范,指导行业协会建立健全“走出去”企业自律机制。
四是健全境外投资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境外风险监测分析,及时向企业提示项目面临的政治、安全等各类风险,助力“走出去”企业行稳致远。
南方都市报记者:
请问下阶段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有哪些考虑和具体举措?
张明:
下阶段,坚定不移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要扎实推进8方面重点任务,共同绘制好精谨细腻的“工笔画”。
一是着力强化统筹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统筹协调,加强重要事项协调推进,深化形势研判和重大问题研究,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凝聚形成共建“一带一路”强大合力。
二是着力巩固合作基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耕细作共建国家务实合作,深化政治互信,发挥政策沟通的引领和催化作用;深化互联互通,完善陆、海、天、网“四位一体”互联互通布局;深化贸易畅通,继续扩大三方或多方市场合作,开展国际产能合作;深化资金融通,健全多元化投融资体系;深化人文交流,形成多元互动的人文交流大格局。
三是着力拓展合作新空间。适应全球发展更加强劲、绿色、健康的新要求,稳妥开展健康、绿色、数字、创新等新领域合作。加强抗疫国际合作,支持发展中国家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深化生态环境和气候治理合作,发展“丝路电商”,实施好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四是着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推进构建新发展格局和共建“一带一路”,聚焦新发力点,塑造新结合点。加快完善各具特色、互为补充、畅通安全的陆上通道,优化海上布局,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提供有力支撑。加强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衔接,推动来源多元化。
五是着力优质打造标志性工程。建设一批重大合作项目,打造深受共建国家赞誉、获得感强的标志性工程。加强统筹谋划,将“小而美”项目作为对外合作的优先事项,形成更多接地气、聚人心的合作成果。切实保障中欧班列运行通道畅通。
六是着力全面强化风险防控。落实风险防控制度,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管理责任。建立境外项目风险的全天候预警评估综合服务平台,及时预警、定期评估。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全力保障境外人员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七是着力加强和改进国际传播。创新传播方式,优化传播内容,统筹发挥好中国一带一路网平台作用,深入阐释共建“一带一路”的理念、原则、方式,精心设计、精细传播,共同讲好共建“一带一路”故事。
八是着力加大跨境反腐力度。加快形成系统完备的反腐败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加大跨境腐败治理力度。对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就严肃处理一起。企业要规范经营行为。
本文来源于“中国网”,智通财经编辑:杨万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