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印发通知,确定在河北省张家口市、辽宁省大连市、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江苏省盐城市、浙江省湖州市、山东省济南市、广东省深圳市、重庆高新区、四川省成都市、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等10个地区首批开展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双化协同)综合试点。
通知指出,试点工作自2023年1月开始,为期2年,重点围绕数字产业绿色低碳发展、传统行业双化协同转型、城市运行低碳智慧治理、双化协同产业孵化创新、双化协同政策机制构建等方面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原文如下:
近日,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通知,确定在河北省张家口市、辽宁省大连市、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江苏省盐城市、浙江省湖州市、山东省济南市、广东省深圳市、重庆高新区、四川省成都市、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等10个地区首批开展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双化协同)综合试点。
开展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双化协同)综合试点是贯彻落实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决策部署,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重要举措。各试点地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要求,认真落实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行动计划工作安排,积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兴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聚焦重点领域、优先方向和瓶颈问题,以试点方式破解难题、总结经验、探索路径、促进发展,整体提升双化协同能力和水平。
通知指出,试点工作自2023年1月开始,为期2年,重点围绕数字产业绿色低碳发展、传统行业双化协同转型、城市运行低碳智慧治理、双化协同产业孵化创新、双化协同政策机制构建等方面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通知明确,各试点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试点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计划,提出可操作、可落地的实施举措。加快推动数字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推动数字技术赋能行业绿色化转型,发挥行业绿色化转型对数字产业的带动作用,形成数字化绿色化良性循环,带动新的技术进步、引领新的发展方式,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路径模式。
通知要求,各试点地区所在地的省级网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试点地区的指导服务和政策支持。各试点地区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规划,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精心组织、协调推进试点工作。
本文编选自微信公众号“网信中国”,智通财经编辑:陈筱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