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印发《广东新能源试点参与电力现货市场交易方案》和《广东电力中长期分时段交易实施方案》。前者提出,要试点开展新能源发电主体参与现货市场交易,发挥市场发现价格的作用,建立健全价格形成和偏差结算等机制,引导风电、光伏电站优化规划布局建设和运行;后者提出,要促进市场形成有效的分时电价信号,实现价格信号更好与现货市场衔接,进一步拉大市场峰谷价差。
本文来源于微信公众号“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智通财经编辑:陈筱亦。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