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银保监会召开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第十八次工作会议,分析了保险业偿付能力和风险状况,研究了2022年第四季度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会议指出,银保监会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不断加强和完善保险监管,保险业偿付能力指标保持在合理区间,行业风险总体可控。
原文如下:
中国银保监会召开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工作会议
日前,中国银保监会召开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第十八次工作会议,分析了保险业偿付能力和风险状况,研究了2022年第四季度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结果。银保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周亮主持会议。
第四季度末,纳入会议审议的181家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96%,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28.4%;实际资本为4.6万亿元,最低资本为2.35万亿元。财产险公司、人身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37.7%、185.8%和300.1%;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06.8%、111.1%和268.5%。49家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被评为A类,105家保险公司被评为B类,16家保险公司被评为C类,11家保险公司被评为D类。
会议指出,银保监会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不断加强和完善保险监管,保险业偿付能力指标保持在合理区间,行业风险总体可控。
会议强调,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银保监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深化保险业改革开放,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
本文选编自微信公众号“中国银保监会”;智通财经编辑:刘家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