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吉林省春城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春城热力)申请创业板IPO审核状态变更为“已问询”。中银国际证券为其保荐机构,拟募资6.1151亿元。
招股书显示,春城热力主要从事供热服务、供热设施建设、管道建设及维修服务业务以及供热工程设计,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独立运营其业务的能力。公司主营业务包括供热业务和建设、维护及设计业务。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以供热业务为主,供热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61.68%、74.91%、90.75%和97.06%。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2021年发布的《中国城市供热市场行业研究》,截止2020年数据,吉林省排名前5位的供热服务提供商占市场份额22.72%。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总供热面积约为6,206.9万平方米,是吉林省和长春市最大的供热企业。
财务方面,于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为15.61亿元、18.97亿元、16.50亿元。净利润分别约为1.35亿元、1.71亿元、1.23亿元。
报告期内,春城热力供热业务主要采用购买热源的方式进行供热。供热热源主要为从地方热电厂购买的热电联产热源,该热源定价参考政府指导价。公司在长春的主要热源供应商分别是热电二厂、热电四厂及热电五厂,选定上述供应商主要是基于公司管网的铺设区域限制及过往历史合作关系。每个供暖期前,公司与热电厂分别订立购热合同,约定该供暖期间采购的热源用途,以及约定预计的供热总量、月供热量及每日最大供热量。
需要注意的是,招股书提示公司供热业务受制于热电厂经营情况的风险。报告期内,春城热力热源的主要来源为向热电厂进行采购,热源是否充足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热电厂的持续运营且向公司正常供应热能。报告期内,公司向地方热电厂及春城投资采购热能的成本分别约为4.21亿元、6.41亿元、6.51亿元、4.77亿元,占公司供热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54.91%、53.43%、54.20%、64.34%。报告期内,公司的供热业务未曾因热电厂的生产经营中断或暂停而受到重大不利影响。公司通过租赁调峰锅炉、制订应急计划等措施,在供热短缺、中断或暂停时确保适当供热。然而,若热电厂出现大规模中断运营或公司的应急计划未能有效实施时,公司的供热活动仍可能受到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