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上交所发布关于对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予以书面警示的决定。经查明,民生证券在从事债券承销及受托管理业务过程中存在问题。其中,债券承销尽职调查方面,民生证券在个别债券项目中对其他中介机构提供的专业意见核查不充分,对审计报告中内容遗漏、数据错误等情况未要求审计机构补充或更正。
公告显示,经上交所查明,民生证券在从事债券承销及受托管理业务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债券承销尽职调查方面,在个别债券项目中对其他中介机构提供的专业意见核查不充分,对审计报告中内容遗漏、数据错误等情况未要求审计机构补充或更正;个别债券项目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内容不准确,部分尽职调查材料引述的财务数据有误。二是债券受托管理方面,个别债券项目未及时就发行人的严重失信行为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根据相关规定,上交所对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予以书面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