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组织开展电力领域、电力系统调节性电源建设运营两项综合监管工作。会议指出,两项综合监管是监管制度方面的重要探索和创新,电力领域综合监管以内蒙古、浙江、重庆、云南、甘肃五个省(区、市)为重点,对电力行业规划建设、生产运行、供应保障等环节开展全链条、全要素监管。电力系统调节性电源建设运营综合监管聚焦调节性电源及资源“建的怎么样”“用的怎么样”“效益怎么样”开展多品种、全方位监管。
原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5月12日,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组织开展电力领域、电力系统调节性电源建设运营两项综合监管工作。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章建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山青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综合监管是践行宗旨为民造福、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用能需求的内在要求,是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双碳”目标的客观需要,是提升电力保供能力、保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举措,是优化用电营商环境、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具体行动。两项综合监管是监管制度方面的重要探索和创新,电力领域综合监管以内蒙古、浙江、重庆、云南、甘肃五个省(区、市)为重点,对电力行业规划建设、生产运行、供应保障等环节开展全链条、全要素监管。电力系统调节性电源建设运营综合监管聚焦调节性电源及资源“建的怎么样”“用的怎么样”“效益怎么样”开展多品种、全方位监管。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综合监管的关键和重点。坚持问题导向,以点带面、突出重点,着力实现对电力行业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的一次“全面体检”。坚持实践导向,着力摸清电力系统调节性电源底数和发展过程中的问题,进一步释放各类电源的调节潜力。坚持目标导向,着力运用好综合监管成果推动解决实际问题,促进能源政策落地和体制机制建设,切实推动电力行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各单位要增强做好综合监管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准确把握两项综合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压实各方责任,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在监管工作中,要严守工作纪律,深入一线,开拓思路,创新方式方法,切实提升监管效能。
会上,国家电网、国家能源集团、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华中监管局等四家单位进行了发言。国家能源局监管总监,有关司、有关直属事业单位、中能传媒负责同志,主要电力企业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会,各派出机构、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当地主要电力企业负责同志和部门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会。
本文编选自“国家能源局”公众号,智通财经编辑:汪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