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香港特区立法会通过《2023年保险业(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条例草案》修订《保险业条例》(第41章)及其他相关法例,为香港保险业推行风险为本资本制度订定法律框架。香港特区政府会与保险业监管局跟进下一步工作,包括就详细监管要求更深入咨询业界,以订立相关附属法例,目标是在2024年内实施风险为本资本制度。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说:“我们致力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及风险管理中心的地位;而持续提升香港保险业的监管制度对推动保险行业稳定发展不可或缺。实施风险为本资本制度,将加强保险业的财务稳健状况,使香港与国际保险规管标准看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