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与香港会财局7月13日发出首份联合声明,这是两家监管机构就规管香港证券及期货市场加强合作后的一项举措。联合声明针对上市发行人以贷款为借口,在可疑的情况下将公司资金转移给第三方的个案有明显增加的情况。这些贷款往往是在没有充分的商业理据和适当文件纪录的情况下获批核或授出,某些个案更缺乏充分的风险评估、尽职审查或内部监控。当贷款没有被偿还时,上市发行人便蒙受重大损失。
据悉,该声明载有香港证监会及香港会财局就上市发行人授出可疑贷款的观察所得,亦列出其对上市发行人、上市发行人的董事、审核委员会及核数师在处理贷款及类似安排时应遵从的操守标准及做法要求。
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梁凤仪表示:“联合声明反映了香港证监会及香港会财局致力推动良好的企业管治和维持资本市场的廉洁稳健,同时凸显双方共同努力订立更具效能的监管框架,以维护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声誉。”
香港会财局行政总裁马力(Mr Marek
Grabowski)表示:“联合声明彰显了香港会财局及香港证监会在打击可能形式多变的市场失当行为方面的强大决心。我们的目标是透过处理市场不当行为及不可取的做法,保持公众对资本市场有效运作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