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股票分析师协会SPAC委员会主席王干文表示,SPAC落地一年多以来表现令人失望,就其现状而言用陷入僵局来形容亦不为过,这与当前香港SPAC上市规则及相关实操做法有待优化与完善不无关系。
王干文指出,香港SPAC上市制度对SPAC发起人的适合性和审批要求不够明晰,审核时间长,令市场充满顾虑。目前未获批上市的9家
SPAC,其首次递表日期距今普遍在1年到1年半之间,中间有诸多市场上的头部专业机构和极具影响力的专业人士,例如中银香港资管、何猷龙的黑桃资本、王石等。
王干文称,他理解交易所对上市应保有裁量权,但规则及实操中针对发起人的适合性要求应更为明晰,同时,摒弃发起人的持牌要求或过高的隐性要求,只有如此才能吸引更多优质的发起人多与进来。
王干文对香港SPAC上市规则提出7点建议:1)实操中进一步明晰SPAC发起人的适格要求;2)允许普通投资者参与认购及交易;3)适当提高权证的摊薄上限,同时引进附权股(right)和超额激励做法 (over-funded
trust);4)降低PPE投资门槛,允许PIRE(独立第三方投资)投资於并购交易公布後择机落实;5)取消发起人提成权,并购交易中引进国际通行做法的Earnout机制;6)权证采取现金衍权;7)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认购及交易背景下,应允许发起人参与并购交易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