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9月27日(星期三)下午3时就自贸试验区建设十周年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商务部副部长盛秋平在会上表示,目前,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已经实现了制造业“清零”,下一步将重点推进服务业开放。我们将与有关部门一道深化研究,推动合理缩减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同时,推动出台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引领全国持续扩大开放。
盛秋平还表示,3个月以来,已有13项试点措施落地实施。对于放宽外资企业专家、高管及其配偶停居留期限,扩大境外职业资格认可范围,空运快运货物6小时内放行,一般货物48小时内放行等含金量高的试点措施,有关企业、个人已可以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航空货运提速将极大推动跨境电商物流效率,也让贸易和经营主体享受到实实在在的优惠和红利。
商务部自贸区港建设协调司司长杨正伟表示,自贸试验区的联动发展,拓展了制度创新先行先试的广度和深度,丰富了自贸政策应用的场景,扩大了自贸红利效应。杨正伟还表示,下一步,将支持自贸试验区进一步发挥比较优势,提升联动发展水平。
全文如下:
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寿小丽: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年是中国自贸试验区建设十周年,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商务部副部长盛秋平先生,请他为大家介绍自贸试验区建设十周年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还有: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人易继勇先生,商务部自贸区港建设协调司司长杨正伟先生,海关总署自贸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司司长陈振冲先生,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主任丁志杰先生。
下面,首先请盛秋平先生作介绍。
商务部副部长 盛秋平: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自贸试验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入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充分肯定了自贸试验区十年来取得的成效,深刻阐述了新时代新征程上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重大使命、重要原则和重点任务。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战略性、指导性,为做好自贸试验区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认真领会,全面落实。
昨天,何立峰副总理在自贸试验区建设十周年座谈会上,传达学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对做好贯彻落实工作进行部署。今天借这个机会,我和有关部门的同志一起,向大家介绍十年来自贸试验区建设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的考虑。
建设自贸试验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战略举措。十年来,商务部会同有关地区和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各自贸试验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以风险防控为底线,全力推进相关领域改革开放创新,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主要开展了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不断完善自贸试验区布局。2013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们分6批设立了上海、广东、辽宁、海南、山东、北京等21个自贸试验区,形成了覆盖东西南北中,统筹沿海、内陆、沿边的改革开放创新格局。
二是系统推进制度创新。先后报请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28份自贸试验区建设方案及一批含金量较高的政策文件,累计部署3400多项改革试点任务,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自贸试验区政策制度框架体系。
三是协同推动任务落实。商务部作为自贸试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推动各地方、各部门较好完成了系列重大改革试点任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累计出台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相关文件700余件,支持自贸试验区在重点领域先行探索。
四是复制推广改革试点经验。截至目前,对自贸试验区探索形成的先进经验,国家层面总结提炼了七批改革试点经验、四批最佳实践案例,共向全国复制推广302项制度创新成果,形成了改革红利共享、开放成果普惠的良好局面。
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部署和实施,凝聚了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的理念和共识,激发了各地制度创新的活力和动力,拓展了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深度和广度,展示了中国坚持扩大开放的决心和信心。十年来,自贸试验区在贸易、投资、金融、航运、人才等方面对接国际通行规则,推出了一大批基础性、开创性改革开放举措,形成了许多标志性、引领性制度创新成果,培育了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站在了中国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前列,也积极服务了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共建“一带一路”。2022年,21家自贸试验区以不到千分之四的国土面积,贡献了占全国18.1%的外商投资和17.9%的进出口贸易,今年上半年进一步提升到18.4%和18.6%。
以上是自贸试验区十年建设的基本情况,我先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寿小丽:
谢谢盛秋平副部长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刚才提到,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入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作出了重要指示。我想,自贸试验区也迎来了十年扬帆再出发的新起点。所以我想向您提问,为落实好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下一步工作有怎样的考虑和安排?谢谢。
盛秋平:
谢谢您的提问。习近平总书记在对深入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中,要求深入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勇做开拓进取、攻坚克难的先锋,在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开展探索,努力建设更高水平自贸试验区。这为我们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
商务部将与有关地方和部门一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自贸试验区建设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重要地位,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的重要部署,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高水平开放为引领、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统筹发展和安全,高标准对接国际经贸规则,深入推进制度型开放,加强改革整体谋划和系统集成,推动全产业链创新发展,更好发挥自贸试验区示范作用,努力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
一是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制度型开放。今年6月,已经出台了首批自贸区港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政策措施,我们将加强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试出成效。在此基础上,加快推动全面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先行先试工作,进一步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
二是引领高水平市场开放。目前,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已经实现了制造业“清零”,下一步将重点推进服务业开放。我们将与有关部门一道深化研究,推动合理缩减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同时,推动出台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引领全国持续扩大开放。
三是加强改革整体谋划和系统集成。我们将围绕深入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研究制定综合性指导文件,明确未来发展的目标定位,在贸易、投资、金融、数据跨境流动等重点领域集中推出一批引领性、集成性改革举措,支持自贸试验区在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开展改革探索,建设更高水平自贸试验区。
四是深入开展差别化探索。各自贸试验区资源禀赋、区位特点各不相同,是丰富多样的自贸试验田。我们将支持各自贸试验区进一步深化差别化探索,围绕生物医药、海洋经济、大宗商品贸易等重点领域,推动全产业链创新发展。同时,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发挥好辐射带动作用,特别是在支撑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和引领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作出更大贡献,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谢谢。
浙江日报潮新闻记者:
我们关注到,目前自贸试验区已经建成了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能否详细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谢谢。
商务部自贸区港建设协调司司长 杨正伟:
谢谢您的提问。以制度创新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是自贸试验区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十年来,商务部会同有关地方和部门,积极推动自贸试验区特色优势产业创新发展,不断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
一是明确产业发展方向。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21个自贸试验区的建设方案中,明确各自贸试验发展目标和产业定位,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差别化探索,促进特色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
二是推动产业集成创新。支持自贸试验区围绕产业发展全链条、企业发展全周期,开展系统集成改革,打通产业发展的难点堵点,锻造长板,补齐短板。例如,出台了《支持浙江自贸试验区油气全产业链开放发展的若干措施》,推动浙江自贸试验区油气产业实现了蓬勃发展。
三是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持续推动贸易、投资、金融、科技等领域改革创新,推动资本、技术、人才、数据等各类要素的自由便捷流动,促进创新链产业链深度对接,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助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将自贸试验区打造成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
十年来,自贸试验区坚持以深化改革开放驱动产业创新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建成了一批世界领先的产业集群。例如:上海自贸试验区建立以“中国芯”“创新药”“智能造”“蓝天梦”“未来车”“数据港”等六大产业为核心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天津自贸试验区聚力发展融资租赁产业,成为全球第二大飞机租赁聚集地。浙江自贸试验区集聚油气企业上万家,保税燃料油加注规模居全球第五。湖北自贸试验区聚集光电子信息企业超过1.6万家,成为中国光通信领域最大的技术研发和生产基地。江苏自贸试验区集聚各类生物医药企业4000多家,年产值超过4000亿元。
下一步,商务部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更加积极推动自贸试验区全产业链创新发展。谢谢。
经济日报记者:
交通运输是自贸试验区建设的一个重要领域。请问,交通运输部在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方面采取了什么举措?取得了哪些成效?谢谢。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人 易继勇:
谢谢您的提问。交通运输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加强系统集成,积极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取得突出成效。采取的措施和成效主要有:
一是推动航运政策制度开放创新。实现国际海运及辅助业全面对外资开放,加强航运管理制度政策改革创新,下放管理权限,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在相关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开展中资非五星旗国际航行船舶沿海捎带业务。允许外国船舶检验机构对自贸试验区国际登记船舶开展入级检验业务,稳步推进法定检验开放。
二是创新设立自贸试验区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指导相关自由贸易试验区建立了特殊的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取消了船舶登记主体外资比例限制,优化办理程序,大幅压缩船舶登记办理时间。截至2023年7月,已有100艘船舶、905万载重吨在自贸试验区办理国际船舶登记。
三是积极发展多式联运“一单制”。深入实施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将116个项目列入创建名单,支持探索创新多式联运“一单制”服务模式。指导相关自贸试验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试点示范,形成一批先进案例和制度化成果。
四是积极支持上海临港新片区建设。推动洋山深水港区小洋山北作业区集装箱码头项目已全面开工建设。优化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料加注服务,上海港成为国内首个、全球第三个能为国际航行船舶提供保税液化天然气“船到船”加注的港口。2022年,完成保税燃料油供油作业5903艘次,加注液化天然气船舶27艘次。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国际集装箱班轮公司非五星旗国际航行船舶试点开展以上海港洋山港区为国际中转港的外贸集装箱沿海捎带业务。
五是加强改革创新经验总结评估和复制推广。共分五个批次向全国复制推广21项改革措施,不断释放交通运输发展新动能。
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行业管理和服务改革创新,持续高质量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交通运输建设,奋力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努力当好中国式现代化的开路先锋。谢谢。
香港紫荆杂志记者:
十年来,自贸试验区率先推出了一大批重要的基础性改革与高水平的开放举措,请问其中最突出的创新成果有哪些?谢谢。
盛秋平: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十年来,自贸试验区坚持以高水平开放为引领,着力探索与国际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系统推进符合市场规律的改革,取得一系列突破性、引领性的创新成果。其中最突出的,可以概括为“五个率先”。
一是率先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推动投资管理体制实现历史性变革。2013年,在上海自贸试验区推出我国首张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经过7次修订,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条目由190条压减到了27条,实现制造业条目清零,服务业准入大幅放宽。同时,积极推动实现外商投资管理由审批制到备案制的重大转变。在试点基础上,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纳入了外商投资法,以法律形式将改革成果固定下来。
二是率先建立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为核心的贸易便利化模式,有力支撑贸易强国建设。商务、海关、财税、外汇等部门协作在上海自贸试验区上线全国首个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目前已联通20多个监管部门,涵盖70多个功能模块,引领带动全国版“单一窗口”建设。自贸试验区还率先试点了货物状态分类监管、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等一系列举措,并向全国推广,不断提升贸易监管服务效能。
三是率先以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为代表推进服务业综合开放,推动各类高端要素自由便捷流动。2021年,在海南推出首张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推动我国服务贸易管理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更好地进行对接。目前,该清单在海南实施良好,成为我国服务业对外开放中的一项重要改革,为在更大范围实施打下坚实基础。同时,各自贸试验区还积极推动数据、人才等服务要素的流动集聚。
四是率先实施“证照分离”等政府管理改革,促进营商环境改善和政府职能加速转变。各部门积极支持自贸试验区探索构建优质高效便捷的行政管理体系,在自贸试验区率先实施“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促进商事基础制度改革,2021年在全国推行。各自贸试验区还通过“互联网+”方式,不断提升服务效能,创新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
五是率先探索自由贸易账户,金融开放创新稳步推进。金融管理部门积极支持自贸试验区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促进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率先在自贸试验区创设自由贸易账户,实现本外币一体化、账户内自由兑换,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各自贸试验区还积极开展外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等金融服务创新,不断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中宏网记者:
我们关注到,十年来自贸试验区贸易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请问海关在这方面有哪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下一步还有什么考虑?谢谢。
海关总署自贸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司司长 陈振冲:
谢谢您的提问。海关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着力打造高水平、高能级对外开放平台。刚才盛部长也介绍了,国务院先后七批改革试点的经验,一共有162项,海关贡献了62项,占38.3%。十年来,自贸试验区进出口规模不断发展,去年进出口值为7.5万亿元,占外贸的比重由十年前的2.7%增长至去年的17.9%。海关主要做法和成效归纳起来有5方面。
一是以制度机制规范创新,提升创新举措“含金量”。建立“1个规范+3个规程”的海关监管创新制度体系,形成“两上两下”工作机制,聚焦对标新规则、服务新业态等方面,开展创新工作。
二是胸怀“国之大者”,服务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各区域所在自贸试验区海关积极开展协同创新。比如北京、天津、石家庄,也就是京津冀海关创新“未经联网核查的进口医疗器械风险防控京津冀协同新模式”,增强医疗器械入境验证有效性,协同提高风险防控水平。
三是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打造制度型开放高地。积极研究提出在有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和自贸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的11条海关措施,已纳入国务院下发的若干措施,原产地证书微小差错等部分措施海关已下发公告、落地见效。
四是促进自主创新,推动在“卡脖子”领域实现突破。量身定制国产大飞机“一司两地”(也就是一个公司、两个加工基地)一体化监管模式,保障全球首架C919国产大飞机正式投入商业运营,服务ARJ21国产新支线飞机高效通关。上海洋山特殊综保区二期封关以来,已通关交付国产飞机50多架。
五是扎实发挥“试验田”作用,助力新业态做优做强。刚才杨司长也介绍了,天津海关积极探索飞机融资租赁新模式,助力天津成为继爱尔兰之后全球第二大飞机融资租赁聚集地。杭州海关推出“一船多供”“跨关区直供”等一系列创新,助力舟山港提升至全球第五大加油港。
下一步,海关将继续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部署,把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关于深入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重要指示作为根本遵循,深入推进智慧海关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海关监管制度集成创新,助力自贸试验区更高水平、更高能级开放,当好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国门卫士。谢谢大家。
海报新闻记者:
十年来,全国设立了21个自贸试验区,各个试验区各有特点,优势不尽相同。请问自贸试验区在加强联动发展、促进优势互补方面开展了哪些探索?未来将如何进一步提升联动发展水平?谢谢。
杨正伟:
谢谢您的提问。全国21个自贸试验区主动加强协同创新,探索推进联动发展,放大改革综合效应,取得积极成效。
一方面,联动共同融入国家重大战略。例如,北京、天津和河北自贸试验区建立京津冀联席会议制度,推出了153项政务服务“同事同标”事项,实行区域通办,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上海、江苏、浙江、安徽自贸试验区成立长三角自贸试验区联盟,打造共谋发展、共促创新、共享成果机制,在共建长三角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构筑一体化油气交易市场等方面取得制度创新成果。沿黄河9省成立黄河流域自贸试验区联盟,建立社会信用体系“一体化建设”、行政审批服务“一体化通办”、知识产权保护“一体化协作”、物流运输服务“一体化畅通”等四大合作机制。
另一方面,联动服务国家区域协调发展。广西自贸试验区积极打造西部地区最便捷的出海口,有效加强与西南、西北、中南骨干通道的衔接,服务西部大开发。东北地区自贸试验区积极推动国资国企改革、产业管理模式创新、加强与其他地区产业合作,为东北全面振兴创造了新动能。云南、广西、黑龙江等沿边自贸试验区谋划协同推进沿边开发开放。相关自贸试验区之间也推进对口合作,例如哈尔滨与深圳合作,设立深哈产业园,为优势互补、企业对接创造条件。
这些自贸试验区的联动发展,拓展了制度创新先行先试的广度和深度,丰富了自贸政策应用的场景,扩大了自贸红利效应。
下一步,我们将支持自贸试验区进一步发挥比较优势,提升联动发展水平。一是在制度创新上加强联动,强化创新的整体性、关联性和协同性。二是在服务国家战略方面加强联动,促进信息沟通、资源共享、要素流动畅通。三是在推动产业发展上加强联动,促进特色产业开放发展和协同布局,在更大范围内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四是在成果复制推广上加强联动,促进自贸试验区之间、自贸试验区与其他开放平台间的联动,向更大范围复制推广改革创新的成熟经验做法。谢谢大家。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自贸试验区在制度创新方面做了很多先行探索,形成了一批制度创新成果,向更大范围推广。请介绍一下有关情况。谢谢。
杨正伟:
谢谢您的提问。通过先行先试,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试点经验,是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重要使命。习近平总书记形象地指出,自贸试验区是块大试验田,要播下良种,精心耕作,精心管护,并且把培育良种的经验推广开来。
十年来,商务部会同有关地方和部门,及时总结“试得好、看得准、风险可控”的创新成果,向更大范围复制推广。截至目前,国家层面已累计复制推广了302项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各省区市自行推广复制超过2800项。
在投资自由化便利化领域,自贸试验区探索并推广了从企业设立、变更、经营到退出全生命周期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创新成果,带动全国投资环境进一步优化。例如,推广了企业设立的商事制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措施。
在贸易自由化便利化领域,自贸试验区探索推广了从创新通关监管模式、优化税收机制到培育新业态新模式等在内的一系列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的制度创新,促进我国贸易高质量发展。刚才海关也介绍了一些海关的措施,例如,货物状态分类监管、内销选择性征税等措施,都得到了推广。
在政府管理改革领域,自贸试验区探索并推广了从简化审批、强化监管到优化服务等一系列制度创新成果,带动各地政府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商事主体信用修复制度等很多创新方式脱颖而出。
在金融开放创新领域,自贸试验区探索并推广了从外汇管理便利化、跨境资本流动、人民币国际化到创新融资模式等一系列制度创新成果。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金意愿结汇、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等也在很多地方得到了复制推广。
总体看,这些经验的推广发挥了以下3个方面积极作用:一是助力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率先试点并向全国推广了一批基础性、制度性改革成果,完善了投资、贸易、金融等领域基础管理制度。二是由点及面推动深化改革,将经营主体关注的难点堵点作为改革开放突破点,探索实施一大批切口小、见效快的具体改革措施,为全面深化改革探索路径。三是推动共享改革红利,通过“最佳实践案例”等模式,将自贸试验区形成的经验做法,与全国其他区域共享,带动各地开放发展,提高行政效率。
下一步,商务部将推动自贸试验区在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开展探索,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试点经验,更好发挥示范作用。谢谢。
南方都市报记者:
自贸试验区是金融领域开放创新的试验田,请问外汇领域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有哪些举措?未来如何再进一步支持自贸试验区发挥先行先试示范引领作用?谢谢。
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主任 丁志杰:
十年来,国家外汇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在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扩大金融开放方面进行一系列创新探索,取得了积极成效,有力促进了经济金融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包括外汇领域的高水平开放。
2013年以来,国家外汇局在自贸试验区分6批先行先试24项外汇管理创新措施,并且按照“成熟一项、复制一项”的原则,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近20项。主要涉及便利跨境贸易外汇收支;便利跨境投资,推动形成“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外资管理框架;优化外债管理方式,支持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等。相关措施有效提升市场主体外汇资金使用的自由与便利度,政策红利逐步显现。2022年,自贸试验区跨境收支同比增长14.7%,比全国高出8.7个百分点。
同时,国家外汇局在自贸试验区积极开展外汇政策差别化探索。2022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在上海临港新片区、广东南沙新区片区、海南自由贸易港洋浦经济开发区、浙江宁波市北仑区等四地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给予更加自由便利的外汇政策。试点政策涵盖4项经常项目便利化措施和9项资本项目改革措施,包括便利优质企业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支持银行优化新型国际贸易结算等贸易便利化措施,以及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扩大资本项目收入资金使用范围等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实施以来取得积极成效。2022年,上述四地跨境收支同比增长28.8%,比自贸试验区平均增速高出14.1个百分点。
下一步,国家外汇局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重要工作部署,大力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积极开展高水平对外开放新探索。一是对标国际高标准规则,研究给予有条件的自贸试验区更加自由便利的创新政策。二是推动自贸试验区创新政策差别化与协调化发展。对自贸试验区开展深入调研,充分了解当地企业主体情况、产业行业结构等区域特征,研究给予更具针对性的政策供给,提升政策供给与市场需求的匹配度。三是配合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海南自由贸易港以及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重大战略实施,进一步提升外汇政策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积极探索制度型开放。谢谢!
南方日报、南方+记者:
今年6月份,国务院印发文件,率先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和北京等五个具备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主动开展试点,将试点对接相关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请问试点工作现在进展如何?下一步有何工作考虑?谢谢。
盛秋平:
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刚才你提到的自贸区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的若干措施,就是贯彻落实这一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为尽快释放改革开放红利,商务部牵头建立跨部门跨地区工作机制,印发了实施细则,开展新闻宣传和培训解读,确保各项试点措施落地见效。
3个月以来,已有13项试点措施落地实施。对于放宽外资企业专家、高管及其配偶停居留期限,扩大境外职业资格认可范围,空运快运货物6小时内放行,一般货物48小时内放行等含金量高的试点措施,有关企业、个人已可以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正如刚才海关介绍,航空货运提速将极大推动跨境电商物流效率,也让贸易和经营主体享受到实实在在的优惠和红利。大家可以关注了解相关信息,充分利用好这些试点措施。
对于备受关注的重点行业再制造产品进口试点,各地在充分调研经营主体诉求的基础上,已经提出了试点方案和产品目录。商务部正会同有关部门加紧研究,将按要求在6个月内作出决定,相关进展将及时向大家通报。
对于暂时入境修理货物免关税、跨境购买境外金融服务、企业环境信息自愿披露、进口信息技术设备产品实施供方自我声明等试点措施,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也正在加快制订配套管理办法、细则、指引等,将尽快对外发布。
下一步,商务部将继续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持续抓好试点措施落地实施,进一步扩大政策享惠范围,充分释放改革开放红利。试点实施一年以后,商务部将组织开展评估,把具备条件的试点措施推广到其他自贸试验区,在更大范围内开展压力测试,为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探索路径、积累经验。谢谢。
寿小丽:
谢谢盛部长,谢谢各位发布人,也谢谢各位记者朋友,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大家再见。
本文编选自“中国网”;智通财经编辑:黄晓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