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香港“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详情出炉,将于明年中正式推出。香港特区政府将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申请门槛升至3000万港元,可投资资产包括金融资产及非住宅房地产,以及设下须向投资组合投资300万港元的“硬性规定”,以支持创科等重点行业发展。
据悉,香港特区政府宣布,在“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下的申请人须在提出申请前两年内的所有时间,绝对实益拥有不少于3000万港元的净资产或等值外币。获许投资资产包括两部分:1)金融资产包括股票、债券、存款证、后偿债项、合资集体投资计划、有限合伙基金,或非住宅房地产,涉及2700万港元;2)支持创新及科技行业和其他重点行业发展,即资金投资者入境计划投资组合需要300万港元。
此外,申请人须是18岁以上的外国国民、中国籍而已取得外国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及中国台湾华籍居民。申请人可带同受养人来港,包括配偶、同性及或异性伴侣及18岁以下未婚的受养子女。
香港财库局副秘书长(财经事务)陈咏雯指出,申请者可获准在港逗留2年,期满后可申请延长3年,当3年期满后可再申请多3年,即总共是“2+3+3”,如果申请者在港连续居住不少于7年,可申请成为永久居民,往后可以自由处置资产,亦可享受置业“先免后征”安排。
香港财库局局长许正宇指出,当局未有为申请人数定目标,若以过去平均每年有4000宗申请计算,假设全部是新资金,带给香港的资金将有1200亿港元。相比起其他地区的投资移民计划,香港的计划门槛具吸引力、投资组合丰富。香港计划不会与高才通计划相撞,因“客源不同”,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吸引的是高资产净值人士,而高才通吸引的是具个别技能的专业人士。
据了解,香港早在2003年推出投资移民计划,当时让购买650万港元香港物业的外地人可申请投资移民,申请人亦可买股票、债券、存款证等。随着投资移民计划被视为香港高楼价的“推手”之一,港府遂于2010年把房地产于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下的投资资产类别中剔除,并于10月14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