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香港证监会发布公告称,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审裁处)对美亚控股(01116)及其九名前任高层人员施加制裁,原因是他们被裁定没有按照《证券及期货条例》的规定,在合理地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披露内幕消息。审裁处命令,美亚及该九名前任高层人员分别支付150000港元至800000港元的罚款,合共为465万港元。
审裁处还命令,撤销该九名前任高层人员担任上市法团或任何其他指明法团的董事或参与管理上市法团或任何其他指明法团的资格,分别为期20至30个月;该九名前任高层人员参加有关遵从《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企业披露规定、董事职责及企业管治的证监会核准培训课程;及建议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对美亚的前任公司秘书及财务总监陈礼贤采取纪律处分行动。
公告提到,上诉法庭早前判决,美亚及其董事就审裁处的裁定所提出的上诉得直,饬令将有关事宜发还审裁处处理。审裁处经再进行研讯程序后,作出了上述制裁。
在获发还事宜的研讯程序中,审裁处裁定,美亚没有就及时披露内幕消息的法定规定制订书面指引及/或内部监控政策,导致其违反了披露规定。审裁处亦裁定,该九名前任高层人员没有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确保设有妥善的预防措施来防止该项违反,及他们的蓄意、罔顾后果或疏忽的行为导致了该项违反。
审裁处裁定其中一名身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的前高层人员陈礼贤(男)完全忽视其作为美亚公司秘书须确保该公司遵守披露规定的职责,且其行为反映他罔顾、漠视其本身的责任,并建议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对陈采取纪律行动。
香港证监会法规执行部署理执行董事陆敬业表示:“上市法团的公司秘书亦负有确保上市法团遵守《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相关披露规定的主要责任。他们联同公司董事在维持透明度及遵从监管责任方面,扮演着关键角色。当高层人员的行动损害到公司和其股东的利益时,证监会定必向有关高层人员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