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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炫富届鼻祖”郭美美出狱不到两年,再次“翻车”。
近日,上海市公安局在官方微博发布一则“警情通报”:3月11日,浦东警方成功侦破一起生产、销售添加违禁成分减肥类食品案件,抓获生产人员曾某某,销售人员周某某、郭某某等32名犯罪嫌疑人。
根据上观新闻报道,该通报中的“郭某某”就是当年以“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虚假身份炫富走红、之后被捕入狱5年的郭美美。
此番“二进宫”的原因是,郭美美非法兜售添加违禁成分西布曲明的减肥类食品。据悉,西布曲明已被我国封禁十年,而她却在直播间和微信生态内销售该类减肥食品。
目前相关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西布曲明”是一个很多人感到陌生,但风险极高的词汇。过去20年里,它都与“命案”、“暴利”、产业沉浮、犯罪这些事密切相关。
虽然西布曲明早在十年前就被有关部门明令禁止,但是这些年来,相关违法生产销售含西布曲明的行为屡禁不止。
不同于过往品牌在各大平台大肆营销的做法,如今这类含有西布曲明的减肥药则被低调售卖于微商、直播带货等新型销售渠道,凭借“口碑”诱导无知消费者购买。
有媒体曝光了郭美美的微信朋友圈,其中大量充斥着“Chenk减肥糖”的广告及聊天截图,一盒售价699元。为了吸引顾客,她还在宣传时称,“咱家脂肪最顽固的顾客吃一盒也瘦了四斤,其他顾客吃一盒基本能瘦六七斤”。
但郭美美与网友的微信互动截图显示,服用这种减肥糖服,会产生饱腹感,也会引起食欲不振,需要多喝水。
“郭美美”只是铤而走险的人之一。警方破获的不少减肥药案件中,均查出添加了西布曲明类成分。
据新京报不完全统计,2017年湖南娄底市侦破的特大制售有毒假减肥药案,其中就添加有西布曲明;2018年,浙江温州警方查处微商售卖减肥药的案件,4款减肥药均含西布曲明;2019年,苏州张家港市警方查办微信售卖减肥药品案,药名为“燃脂减肥胶囊”,也检测出西布曲明;2020年,江苏昆山警方破获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查获各类假冒减肥药30万粒,主要成分是西布曲明。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与“西布曲明”相关的案件已经近千条。
为何国家明令禁止,“郭美美”们仍然前赴后继,悄悄售卖?究其原因还是,有利可图、来钱快。
即使一些名气不如郭美美的投机分子,在这个领域也赚得盆满钵满。
在最高检近期发布的“3·15”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中,就有一起相关案例。涉案嫌疑人刘某某、纪某某销售添加了西布曲明的减肥胶囊和果蔬酵素粉等食品,相关款项高达131.75万元。
而据中安在线报道,2020年安徽铜陵警方破获的一起生产销售假冒“减肥胶囊”案中,孙某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自2017年7月起销售肥产品,短短数年销售额超1000万元。
西布曲明犹如“郭美美”们掠夺无知消费者健康的工具,铤而走险的代价则是法律的制裁,甚至是牢狱之灾。
我国《刑法》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则处五年以上甚至更严重的惩罚。
前述提到的安徽铜陵警方破获的案件目前已经二审宣判,张某、孙某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刑十一年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不等。
而最高检发布的“3·15”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中,嫌疑人刘某某、纪某某也于2020年11月接到法院二审裁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四个月,并处十倍赔偿金13174510元。
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2019年出狱时,郭美美曾对媒体表示:“有因必有果,我对我的事也这么看,可能以前自己太嚣张,现在就该自己承担后果。”
如今,又到了她再次承担后果的时候了。郭美美因售卖违禁减肥药再次被抓,也引发了多家媒体的关注,她给这个灰色产业响亮了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