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臭“共享经济”

创业
2021
04/06
10:40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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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臭“共享经济”

编者按:本文来自财经琦观(ID:cjqiguan),创业邦经授权发布。

原标题|搞臭“共享经济”,很有必要

题图|摄图网

4月1日,怪兽充电正式在纳斯达克上市。

尽管盘中一度破发,但最后还是收在了8.54美元,微涨0.47%。

关于共享充电宝这件生意,此前我们已经详细探讨了它的生态处境和未来发展,今日不再重复。

可关于共享经济这件事,我们倒可以闲聊一番。

01

共享充电宝是共享经济的遗腹子。

这个事儿不能细想。

真从DNA上较真考究,这些活下来的“共享经济”,没有一个符合马科斯·费尔逊和琼·斯潘思给出的最初定义(1978年)。

这两位教授认为:“共享经济是一个由第三方创建的、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市场平台。个体借助这些平台,交换闲置物品,分享自己的知识、经验。”

比如零几年流行过一阵的沙发客,就很符合这个定义。

而共享单车、网约车以及共享充电宝等行业,都是以专营自营为主,跟闲置物品毫无关系,更谈不上平台的概念。

这几个打着共享经济名头的幸存儿们,怎么看都更像是隔壁“租赁经济”的种。

该怎么理解所谓的“共享经济”风口呢?

我认为,这来自于互联网红利的见顶,和整个行业未能停下的惯性。

移动互联网成熟后,2011年至2016年,整个中国互联网行业经历了有史以来机会最密集的时代,几乎每年都会涌现出一个历史级的风口。

其中,围绕着LBS(基于位置的服务),使得团购、本地生活,陌生人社交,O2O,网约车等一众风口兴起,继而彻底改变了人们的生活。

但随着时间来到2016年,举目四望再无强风口时,共享单车便走进了投资圈的视线。

烈火烹油的氛围使人无暇仔细考量其中风险或可行性,彼时的投资圈中,充斥着一大堆“虽然看不懂,但不上车就晚了”的故事。

而滴滴此前通过烧钱迅速培养一代用户习惯的成功经验,也使得该战场变得异常残酷。

如今再来看共享单车的商业价值,彼时ofo和摩拜的互不相让,其实是一场名不副实的高烧。

所有人都为了想象中的那座金矿搏杀着,殊不知地底下再无几粒金沙。

在共享单车的刺激下,共享经济被拉出来做了虎皮。

在新的包装下,现代社会中所有能想到的“租赁生意”,又被拿出来全部扫了一遍。

共享雨伞、共享洗衣液、共享家具、共享床铺、共享板凳、共享篮球乃至共享充气娃娃,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他们做不到。

其中绝大多数都被时间所证伪,唯有一些真正填补了细分需求的微观行业,以租赁经济的补充形态,留存下来。

比如共享单车,在政府主导的有桩公共单车的基础上,叠加了智能锁+LBS+移动金融。

作为流量入口、本地生活服务抓手、移动大数据收集器的商业蓝图并未实现。

而就其实际发挥的作用来看,就是替政府承担了相应的公共福利,但在过程中,浪费了大量的不必要的资源。

此外,不断提价的压力也表明了相关主体的难以为继。

再比如共享充电宝,一方面满足了新时代下的新需求(智能手机的电池特征),另一方面运输调运成本低廉、不涉及卫生伦理问题、安全隐患小等诸多问题的叠加,使得该行业可以存活。

但定性而言,这也是租赁经济在新时代的再发展,与共享经济可以说没有一毛钱关系。

02

要我说,共享经济就是互联网行业的时代污点,是创投圈加媒体圈群体癔症的后遗。

这么说并不是翻旧账要批判谁。

人都是有局限性的,就像股市连涨了五年,在第五年有几个能出手离场,空仓不投的?

状况可以理解,但错误必须澄清。

尊重客观历史是我们这个民族的传统美德,只有撕下共享经济这块装点门面的破布,相关行业的发展才能有一个比较清晰的概念环境。

年轻的同事其实是很困惑的,有的想不明白共享经济和公共汽车有什么区别,开始以出现时间为界限,2010年后新成立的租赁企业,就是共享经济,小时候就有的租赁模式,那就是传统经济。

有的则更可怕,张嘴就是“共享经济是大势所趋”,妥妥的拿来主义。

Wework、oyo包括眼下的共享充电宝,孙正义早就被坑得眼睛都睁不开了,投研圈也早就不提共享大饼了,但二级市场的不少散户们依然买这个帐,企业们也乐得装这个“先进标兵”。

之前写过一个半成品,叫滴滴应该举起反共享经济的大旗。

其本身也是立足于这一逻辑。

网约车其实很早就发现自己跟上面那些不是一路货色了。

整个出行租赁的蛋糕就已经大到吃不下,而无人驾驶智能出行的远景,更是让自己有成龙成凤的巨大机遇。

因此,很早以前滴滴就不再提共享经济这个词了,但另一边,由于“共享经济”这个词在部分人群里还有那么些光环效应,滴滴自然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为了行业出头恐怕是不可能的,但为了自己的长久发展,滴滴真的有必要仔细考虑一下。

因为除了概念误导行业之外,共享经济在某种程度上也给了相关企业钻空子的间隙。

2019年9月11日,美国加州颁布的AB5法案对“共享概念”发出了彻底打击。

该法案规定,在共享出行和外卖领域,司机和配送人员提供服务,但并不从平台获取报酬,这类商业模式冠以“共享”之名,但应该被定义为“零工经济”(gig economy)。

AB5法案要求“零工经济”的公司将合同工按照正式员工对待,提供最低时薪保护,以及工伤、健康保险、带薪病假等员工福利。

这是什么?

这是被困在算法里的外卖小哥,滴滴司机。

在企业管理,尤其是新兴企业方面,中国过去更愿意采取“小政府大社会”的方式,充分发挥出市场、社会组织的自我调节能力。

但随着增速放缓,资源的再分配逐渐成为整个社会所关注的重心,劳动密集型互联网企业必将受到越来越大的关注。

咬文嚼字从来都不是我们的风格。

但应该成为相关企业的机会。

第一份投名状,可以从搞臭共享经济开始。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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