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润:一个人心中,应该有三种“对错观”

创业
2021
04/25
14:38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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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润:一个人心中,应该有三种“对错观”

编者按: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刘润(ID: runliu-pub),图源图虫,创业邦经授权转载。

阿德勒的“课题分离”理论中说,判断一件事是谁的错的标准,是:谁的损失大,就是谁的错。

什么意思?

比如,有人在地铁里踩了我一脚。

谁的错?我的错。

啊?明明是他踩了我,为什么是我的错呢?

难道我不应该要求他道歉吗?

你可以要求他道歉。但是,道歉有什么用?

而且,你要求他道歉,不需要花时间嘛?

他耍无赖和你吵起来,不更需要花时间嘛?你的时间没地方花了吗?

这时,对方可能反咬一口:你怎么把脚乱放啊?!

你怎么办?

你要说:我的错,我的错。

然后,心平气和地走到旁边。

因为,你的时间,比他值钱。

这就是“谁的损失大,就是谁的错”。

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人心中,应该有三种“对错观”:

1)法学家的对错观;

2)经济学家的对错观;

3)商人的对错观。

什么意思?我一个个来讲。

1 法学家的对错观

我举个例子。一个坏人A,诱骗好人B到没有锁门的工地C,然后B失足摔死了。

请问,这是谁的错?

这当然是A的错,这就是蓄意谋杀。这还有什么好讨论的。

是的。

如果证据确凿,从法学家眼中看,这就是A的错。

但是,这种大快人心的对错观,不一定能防止类似案件下次发生。

法学家做不到的事情,经济学家也许能做到。

2 经济学家的对错观

经济学家有不同看法。B被坏人A,诱骗到没有锁门的工地C摔死了,是C的错。

啊?为什么啊?这也太冤了吧?

这是因为,整个社会,为了避免B被A诱骗到工地的成本,比工地C把门锁上的成本,要高得多。

如果惩罚了工地,虽然工地觉得冤,但是以后工地就都会把门锁上了。这样的事情,会大量减少。

所以,经济学家,是从“社会总成本”的角度,来判断一件事的对错在谁。虽然听上去不合理,但有时比纯粹的“道义”更有效果。

3 商人的对错观

但不管是A的错,还是C的错,B都死了。

把谁抓起来,B都无法起死回生。

所以,从个体利益最大化的角度,B只能怪自己。

我的错,我不该蠢到被A欺骗。

只有这样的认知,才能保护B自己。

一个人走在人行横道上,一辆卡车呼啸而来。

所有人都大声呼喊他让开。他淡定地说:他不能撞我。

他撞我是违反交规的,他全责。我就不让。

最后这个行人被撞死了。

这是谁的错,卡车司机的错?当然。

但是这样的认知无法救命。

这个行人要认识到:这是我的错。

我应该让开。因为死的是我。

你看法官认为A错,经济学家认为C错,商人认为B错。

这就是一个人心中的三种对错观。

如果你是评论家,你可以选择法官的立场;

如果你是政策制定者,你应该选择经济学家的立场;

但如果将要失足摔死的就是你自己,我建议你选择商人的立场。

我的错,我的错,都是我的错。

因为,我损失最大。

谁损失大,就是谁的错。

最后的话

判断损失发生后应该怪谁,就是看谁因此受损失。

这是很重要的标准。 一件事情发生不好的结果时,责怪,埋怨,后悔都是无用的。

“怪”这件事,是很容易的。

但怪完了,好像这件事解决了,但是并没有改变你损失的结果。

自己受损害,只能怪自己,也只有自己才能改变故事最终的结果。

靠自己,自强者万强。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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