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与抖音“掐架”,到底谁是赢家?

创业
2021
08/23
12:39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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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与抖音“掐架”,到底谁是赢家?

编者按:本文来源创业邦专栏知顿,作者:婧涵,编辑:刘鹏遥,创业邦经授权转载,图源:摄图网。

最近,#腾讯视频起诉抖音侵权索赔1亿#冲上热搜,引起网友热议。双方各有立场,各有说辞,一时难辨孰对孰错。究竟怎样才算版权侵权?腾讯与抖音之间为何纠纷不断?赔偿金额是怎么确定的?该起事件真相如何?腾讯究竟是被侵害一方,还是对抖音卸磨杀驴?亦或是双方的一场合谋,为了博人眼球推广新剧?知顿君尝试在本文中对以上问题逐一探讨。

腾讯视频起诉抖音侵权

8月18日#腾讯视频起诉抖音侵权索赔1亿#冲上热搜。

《扫黑风暴》是由五百担任导演、王斯阳联合执导,孙红雷、张艺兴、刘奕君领衔主演,于2021年8月9日在东方卫视、北京卫视播出,该剧由腾讯视频独家代理网络传播权。

腾讯与抖音“掐架”,到底谁是赢家?

该剧一经播出,抖音上很快出现了大量《扫黑风暴》相关短视频,腾讯认为,抖音未经授权搬运剪切该剧视频侵犯了自己的网络独播权利,近日腾讯视频以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为案由,将抖音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目前已经立案。

腾讯视频请求判令抖音的运营主体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删除、过滤、拦截抖音平台中的侵权视频,停止通过传播涉案侵权视频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支出,共计1亿元。

8月21日,抖音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近日,腾讯公司对抖音发起侵权诉讼,称其独播电视剧《扫黑风暴》在抖音上存在侵权视频。该剧集实际与抖音存在官方合作,且对用户上传的侵权视频,抖音已及时处理。接到投诉后,由于腾讯公司提交了相关独家版权证明,根据通知-删除规则,抖音及时下线了被投诉视频,共计下架视频超8000个。

腾讯与抖音“掐架”,到底谁是赢家?

抖音是人们熟知的短视频分享平台,各类号主通过个人账号发布短视频内容,很多号主对影视作品进行剪辑二次创作,有些号主甚至用几部电影剪辑出了一个新的故事,大多数情况下,影视剧制作方出于宣传的考虑,并没有就版权问题去追究这些号主。

但是对于视频平台之间,却会因为影视剧版权问题时常发生纠纷。本次腾讯视频向抖音索赔1亿的“掐架”,大概仍是长、短视频之争的延续。

长视频与短视频之争

今年以来,长、短视频之争硝烟弥漫,腾讯视频、爱奇艺、优酷与抖音、B站和快手等短视频平台频繁打“嘴仗”,问题主要集中在版权上。

今年4月,53家影视公司、5家视频平台及15家影视行业协会等73家影视传媒单位发表联合声明,将对网络上针对影视作品内容未经授权进行剪辑、切条、搬运、传播等行为,发起集中、必要的法律维权行动。

5月28日下午,腾讯、爱奇艺、优酷联合声明,谴责B站盗播《老友记重聚特辑》。声明称,《老友记重聚特辑》在5月27日上线短短数小时后,B站出现了侵权盗版内容,严重损害了版权方的正当利益。5月29日,B站已经下架老友记侵权视频,搜索关键词相关内容几乎被清理一空。

作为传统长视频平台,“爱优腾”三家每年版权采买费用占了公司运营成本的大头,重资产模式直接限制了长视频平台盈利能力。而另一边,剪辑影视因素材易得、操作便捷成为不少短视频平台内容生产者首选,虽能大大减少版权采买成本,却可能涉及盗版侵权。

据企查查数据显示,抖音、B站、快手三家公司主体涉及的司法案件中,案由均主要与侵权相关。如B站涉及的1308起司法案件中,作为被告身份的就有1003起,其中大部分是侵权纠纷。

6月,腾讯因自制动画《斗罗大陆》起诉抖音,索赔超过6000万元,因为腾讯发现,包括抖音App在内的一些短视频平台上出现了大量未经授权的动画完整版、切条剪辑以及合集等内容。6月4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诉前禁令,责令抖音立刻删除平台上所有侵害《斗罗大陆》动漫作品版权的视频。

紧接着,6月16日,抖音的母公司字节跳动就将腾讯也告上法庭,理由是腾讯视频上长期存在着《亮剑》的短视频剪辑侵权视频,索赔1000万元。

除腾讯外,8月5日,央视新闻也官方发文谴责短视频侵权,呼吁保护奥运会版权,表示已对各类侵权活动调查取证。其中,除中国移动咪咕、腾讯、快手获得央视总台授权以外,其他任何机构均未获授权转播东京奥运会赛事节目。

长短视频之争不断升级,为了应对短视频平台对用户时长的抢占,长视频平台也采取了一系列防御措施,包括但不仅限于版权保护、联合抵制以及法律威慑等等。

抖音真的侵权了吗?

在此次的腾讯与抖音纠纷中,抖音是否真的侵权了?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王菲律师对知顿表示,抖音是否侵权,要从多个角度综合分析。

著作权侵权认定的一般逻辑为:权利人内容是否构成作品—被指侵权人是否有机会接触过作品—双方内容是否实质相同或近似。对照本次事件看,《扫黑风暴》构成作品无争议,作品已上线热播,接触条件也初步达成,但这个环节还需要区别分析《扫黑风暴》当前的播放进度。如果还未全部播完,则抖音平台传播的内容是否只包括权利人已上线的剧集就是一个比较关健的问题了,若还包含权利人未上线的剧情,则还有侵害商业秘密的可能。这一猜想,也与媒体们所报案由为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相符,当然不排除腾讯主张了其它反法规制的行为。

关于双方内容是否实质近似的判断,参照多家媒体报道腾讯所诉明确是搬运剪切行为的情况,虽然搬运剪切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但文创及法律行业基本有共识,此类行为均会认定为实质相同或近似。从侵权认定的一般规则来看,似乎抖音处境不妙?其实不然。

抖音做为平台公司,此类主体的侵权责任承担,还应当考量是否尽到谨慎合理的平台审核注意义务以及收到权利人合格通知后是否采取了合理必要措施。如事件报道显示,抖音称平台上开设账号发布《扫黑风暴》相关短视频的主体是与腾讯合作承制该剧的第三方,如若有证据证明该主体已向抖音提交了享有该部剧的著作权或者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属证明,且抖音进行了谨慎审核,则对于该部分内容的上线传播,抖音平台可以主张平台尽到合理义务免责。目前公开的资料还无法得知双方是否有过事前的维权沟通,如有维权交涉,则该交涉过程中的行为表现,也可能导致不同的法律后果。在收到权利人合格通知后,若平台采取了必要合理的措施,则平台可免责。

关于抖音平台可能存在的其他用户传播相关内容问题,则需要结合著作权法“合理使用”规则进行具体分析。

知顿了解到,知识产权制度虽然保护作者对其作品的合法权益,但主要是为了防止他人对作品实施歪曲、篡改、冒名顶替和擅自改编传播的行为,并不禁止人们正常接触和使用作品。

虽然原则上使用他人作品需要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相应报酬,但《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也明确了“合理使用”规定,在符合该规定所列举的情形时,使用作品并不需要著作权人的许可,也无需支付报酬,只需要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保证用途合法即可。

根据该条第(二)项的规定,“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属于“合理使用”范围。在引用目的上也需要分析被引用内容是否与二次创作内容主题之间具有关联性。

总得来说,影视剧的二次创作内容是否构成侵权,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如果上传《扫黑风暴》的账号主体涉嫌侵权,抖音平台用算法推荐是否也应该承担连带责任,这里有一个技术的判定问题。如果只是抖音平台利用技术算法推荐,没有人为干预,司法实践中一般不判处连带责任。但是,如果明知涉嫌侵权,还对相关短视频进行人为干预推荐、曝光,则有可能承担侵权责任。目前看来,抖音对《扫黑风暴》进行了专题策划,号召平台号主提供相应内容,算法推荐上大概率进行了人工干预。

核心业务交叉,腾讯与抖音视频之争将不断升级

《扫黑风暴》自开播以来,在社交媒体上的热度持续走高。由于涉及“孙小果案”、“湖南操场埋尸案”,凭借紧张好看的剧情和大尺度的元素,该剧成为短视频平台上各类号主剧情解读的对象。

截止8月21日上午10点,抖音上有关《扫黑风暴》的短视频播放量总计23.4亿次。除了该剧的抖音官方账号外,很多草根账号也在同步更新剧集内容。一些账号以短剧的方式更新该剧,与平台播出进度同步,几乎覆盖已播出的全部剧情。

腾讯与抖音“掐架”,到底谁是赢家?

值得注意的是,该剧为腾讯视频独播剧,11集开始为vip内容,15-18集为超前点播。一些短视频账号的实时同步更新无疑影响到了该剧的会员营收。

众所周知,优质内容是长视频平台拉动用户增长和内容付费的有效途径,从《陈情令》开始,超前点播已成为长视频平台的增收新方式。在上一季度财报中,腾讯将营收增长归功于《斗罗大陆》和《创造营2021》两档独家内容就是最好的证明。

除了在长视频平台追剧,笔者自己也经常在抖音等短视频平台“追剧”,平时利用碎片时间刷到好看影视剧的短视频,顺手收藏开始追剧,从操作上感觉很顺滑。不得不承认,长短视频在用户方面确实是竞争关系。

鉴于腾讯和抖音主体公司字节跳动在核心业务上都聚焦在内容和娱乐领域,两家公司之间也从公关口水战发展到法律诉讼,摩擦不断,未来此类情况仍将继续。

索赔1亿,是否合理?

这次腾讯向抖音官方索赔1亿,创下近年来长视频维权的最高金额纪录。曾经电影《人在囧途》制片方诉徐峥《泰囧》不正当竞争,索赔1亿元,最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赔500万元。因此,对于1亿索赔额的起诉,法院一般会很谨慎。

那么,这个索赔金额是如何确定的?

据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王菲律师介绍,此类案件赔偿的计算有三个方法:1.权利人的损失;2.侵权人的获益;3.法定赔偿。若在案证据对损失或获益均难以支持查明具体金额,但是已经判定侵权时,由审理组织以法定赔偿为限酌定判处金额。审理组织裁判中会综合考量侵权情节、行业或竞品利润率、类案裁判金额、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影响等等因素。

1亿侵权案,是否是腾讯与抖音之间的一场合谋?

该剧获得很多网友好评,网友直呼“上头”。当然也不排除一种可能,就是腾讯与抖音合谋了一场侵权纠纷事件,引起媒体和公众注意,来推广该剧。

以往不乏大公司之间利用知识产权纠纷案博人眼球扩大品牌影响力的事件。知顿了解到,在法庭辩论终结之前,如案情变化等原因,征得审理组织同意变更诉讼请求到一个较低的金额或者双方达成庭外和解撤诉,这种情况下诉讼费可以依比例退还。以往司法案件中,不乏从索赔几十亿,变更到索赔几千块的情况,诉讼费也随之调减到几百甚至几十块的情形。

究竟腾讯是被侵权的一方?还是抖音被利用,腾讯卸磨杀驴?亦或是双方合谋,共同博取公众眼球?还有待事情的下一步进展和案件审理,拭目以待!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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