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互联网指北(ID:hlwzhibei),作者:付生,编辑:蒲凡,创业邦经授权转载,图源:图虫。
8月31日晚间,腾讯发布关于放弃音乐版权独家授权权利的声明。声明称,截至2021年8月23日,腾讯绝大部分独家协议已按期解约,并向未能按期解约的上游版权方发送《关于放弃音乐版权独家授权权利的声明》,相关上游版权方可以自行向其它经营者进行授权。
此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1年7月24日发布针对腾讯音乐处罚书,责令腾讯自决定书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解除与上游版权方已达成的独家协议。
在昨晚举行的网易二季度财报电话会议上,丁磊回应称,“期待这是一个真心实意的、不含任何阳奉阴违的决定”,并称有足够的资金,愿以最大的诚意和各个唱片公司展开广泛的授权合作,共同建设中国的音乐市场。网易的回应,被部分媒体解读为腾讯可能未积极推进解除独家版权。
那么三十日限期已过,音乐市场发生了行业预期的良好变化吗?
或许没有。据部分行业媒体报道,多位音乐行业从业者表示,此前腾讯音乐内部预估需要一两个月才能完成大部分独家版权解约,只有小部分中小公司较快解约——其中在谈解约只是沟通了意向,但并未落实合同等后续举措,到8月31日的声明放弃独家版权权利,“腾讯的努力都只停留在邮件层面”。
新浪科技报道,有接近网易云音乐的行业人士透露,网易与十几家主要唱片公司进行的非独家版权谈判,都没有得到积极回应,部分版权方表示与腾讯音乐的合同尚未解除,暂时无法开展非独家合作洽谈。
据悉,网易与某些版权方的沟通难以推动,甚至电话和邮件沟通意向表达了十几次,也基本得不到有效回应。
据了解,有的版权方也对解约仍持观望态度。部分海外版权管理公司可能对反垄断力度难以判断,并且不愿意放弃此前“独家版权”的高额收益。公开消息显示,目前音乐版权成本超合理价格两三倍。
另一方面,“独家版权”挤压了行业空间,似乎也“绑架”了腾讯音乐自己。
腾讯音乐Q2财报数据显示,其净利润同比下降12%,成本上升17.0%。然而,今年Q2却是腾讯音乐付费用户增幅最大的季度——
成本上升和净利下降,某种程度上可以说,腾讯音乐已被这种版权模式绑定,陷入了一个“成本漩涡”。
这种情况直接反映在资本市场,今年初腾讯音乐股价一度达到32美元高点,近半年持续下跌超过70%,7月24日处罚令发布后腾讯音乐股价跌破10美元,而在二季度财报发布后股价最低点一度下跌至7美元。
解除独家版权限期已过,腾讯音乐虽然也发布了放弃独家版权相关声明,但上游版权的开放授权、合理定价仍然有着很多深层问题需要克服。
从更深层的行业角度来看,版权问题并非是一个简单的合作模式问题,版权费用高企、独家难解的“版权顽疾”既深化在版权行业的利益集团中,也已内化为腾讯音乐的内生问题。
要真正解局这一问题,还不能只是停留在等待版权模式改变的层面。
此前,腾讯在回应市场监管总局的处罚决定时称,将“按照处罚决定要求全面不折不扣地完成”。
而一个月的处罚限期已过,腾讯发布放弃独家版权声明,第一时间就展开非独家版权谈判的网易云音乐至今却没有新的版权合作披露,也在侧面印证版权环境改善非常有限。
实际上,在腾讯音乐的发展过程中,版权不仅帮助其攫取了在线音乐市场的多数份额,也让腾讯陷入版权带来的低水平竞争优势和“成本漩涡”中难以自拔。
2016年QQ音乐合并海洋音乐组成新的腾讯音乐娱乐集团,彼时据行业深喉透露:版权成本是撮合QQ音乐与海洋音乐合作的最大动力,上市失利的海洋音乐只能委身于腾讯换取存活的资本。
在音乐产业发展的过程中,由于音乐创作、授权的分散性特征,版权集中管理、授权逐渐成为主流,但由于议价能力差异,版权收益高度集中在上游版权方也成为行业通症,数字音乐市场的这一问题更为突出。
在腾讯音乐上市最初的两年间,版权成本一度是市场关注的焦点。
在向版权方收入分成方面,腾讯除了需要直接向版权方支付高额版权采购费用(预付费、销售分成等),还需要通过股权收益等其他形式向版权方转让利润:
2018年,腾讯全年盈利18.3亿元,但当年第四季度归属股东的净亏损却达到8.76亿,主要原因就是该季度向华纳和索尼等版权方战略让利的股票发行;
为了拿到环球音乐的独家版权,腾讯付出了3.5亿美元外加1亿美元股权的代价;
Spotify的首次季度性盈利也是得益于腾讯音乐的股权收益;
……
由于内容费用和收入分成费用增长过快,腾讯音乐营收成本增长显著:如2019年腾讯音乐营收成本Q1同比增长率为52.2%,Q2为46.1%,Q3为42.9%,连续多季度营收成本增幅高于营收增幅。
虽然版权成本在不断大幅攀升,但由于腾讯音乐掌握了超过80%以上的独家版权内容,除了排他性版权竞争所获市场收益外,腾讯还能通过高额转授分担版权成本,这让虽然腾讯的版权成本在增长,但收入仍然能实现增长。
然而在过去多年“过于激烈”的版权竞争中,和腾讯音乐有直接竞争关系的多米音乐、虾米音乐、网易云音乐、酷狗、酷我,有的亏损关停、有的被腾讯收购、有的勉力支撑,直至市场仅剩下腾讯音乐集团和网易云音乐两家主要在线音乐服务商——
也就是说,在线音乐版权成本的承担方在商业运营层面只剩下了TME和网易云音乐两家。
然而腾讯此前的“独家版权协议”已经将版权定价抬高,再降下去,有不少要克服的困难。
这里的关键在于,绝大多数商品的市场定价主要是在“市场竞争”中达成各个诉求方的平衡,但在单一市场主体份额过高时排挤、限制竞争的问题就会被放大,不合理定价已然形成。
曾经跟腾讯在音乐版权进行竞价的最大对手正是已被腾讯音乐合并的海洋音乐,阿里的虾米已关停,其余诸如百度、小米、华为等平台的份额市场过低,难以发挥实际的市场竞争作用。
甚至如华为、小米等提供的音乐服务,多是跟腾讯音乐的深度合作,如小米音乐“内置QQ曲库”的说法实际上可以理解为QQ音乐的定制版,实际上是手机厂商受限于版权难以进入音乐市场的妥协。
没有正常的市场竞争,就没有正常的市场价格。这正是市场监管总局要求腾讯音乐“恢复市场竞争”的关键。
华纳、索尼、环球这种大版权集团的话语权很强,与腾讯形成了超出业务、深入股权的利益互相捆绑,而小版权公司“被腾讯捆绑”的情况则更为突出。
以风华秋实为例。从事音乐版权许可业务的风华秋实冲刺港股上市失利,其招股书披露风险时称,其未来的财务表现将取决于腾讯音乐,并称这在中国音乐市场非常常见。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前三季度,腾讯音乐贡献的收入占比分别约为26.2%、78.6%和70.7%。
2015年,风华秋实和鹿晗订立了一份独家音乐合约,并发布了鹿晗的首张个人专辑 《Reloaded》。报告期内,鹿晗(鹿晗集团)占据了风华秋实的总采购成本的比例约为35.8%、46.1%和22.8%。
对于小版权公司而言,随着头部艺人热度下降,相应的公司业绩会有直接的负面影响。风华秋实招股书显示,鹿晗在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前三季度的直接应占收入金额分别为约7090万元、1420万元和720万元,分别占其总收入的约70.6%、25.5%和12.3%。
风华秋实是行业现状的一种缩影,由于高回报的吸引力,版权方过度投入头部艺人已是普遍情况,腾讯音乐更是加大了这方面的力度。
最新的一个案例是,年初蔡徐坤新专辑《迷》上线,在过半数歌曲未上架甚至未命名的情况在就在QQ音乐售得8419万元(8月29日),备受热议,蔡徐坤工作室也为此道歉。
当然,随着最近网信办明令要求各平台取消艺人排行榜,QQ音乐、网易云音乐均取消艺人榜单并限购专辑、单曲,这一举措将直接影响头部艺人的商业化,可以看做是坚持原创、长尾的音乐人、音乐作品的利好,未来将获得更多商业空间增长的机会。
上游版权利益的头部化,对新生代音乐人、优秀音乐作品的出现都产生了挤压,最终影响到最下游的用户利益,由于版权分割用户需要在不同平台中“二选一”,而想要听到完整的音乐库用户则需要同时购买不同平台会员。
版权利益的头部化,是腾讯获得目前市场地位的另一面。
腾讯其实并未忽视这种长线隐忧,在过去数年间,腾讯一直试图推动互联网平台集中行使著作财产权,发挥数字权利管理信息的功能。
这项举措一旦落实,不仅对腾讯进一步增强在音乐版权上游话语权有利,实际上与腾讯在网文、游戏、影视、动漫等内容产业的竞争优势都直接相关,会进一步扩大腾讯在整个泛娱乐内容领域的话语权。
实际上,颁布于1710年的第一部版权法《安妮法案》,正是出版商利益集团为维持对出版业的控制而推动制定的。商业利益固然是推动正版化的重要力量,但也需要注意这个过程中商业主体无须扩张,侵害行业及公共利益的问题。
有人引用华中科技大学熊琦教授的观点,来类比这样的市场现状,即在著作权人获得足够市场势力的情况下,这种追求会使权利人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收益,并将私人成本转嫁给社会;此外,著作权人设置市场进入障碍,单凭市场机制无法有效解决,因而需要政府的反垄断规制。
这也正是此前市场监管总局的处罚书所明确提到的一点,腾讯音乐构成经营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
这有些类似不久前,腾讯申请斗鱼、虎牙合并被市场监管总局驳回,而实际上腾讯在音乐版权与市场份额上的集中度要高于游戏直播领域。
此前曾有媒体报道,酷狗、酷我可能会被拆分。腾讯音乐的违法经营者集中虽然已被罚款,但并未明文审批通过,后续更进一步的反垄断规制是否可能落在这个层面也有不确定性。
当前,从音乐市场的实际情况来看,很难再期待新玩家的搅局。如果酷狗、酷我、QQ音乐能够作为不同的主体参与竞价,或许才能在版权谈判中产生竞争效果,从而逐步克服“版权顽疾”,让版权回归内容价值本身。
丁磊呼吁唱片公司以开放、公平、共同创造行业健康发展的理念开放授权,和行业人士透露的进展,都显示腾讯音乐目前还没有完成独家版权的解约。
但仔细梳理行业的现状与症结能够发现,更关键的问题是,虽然腾讯发布了放弃独家版权的声明,但市场竞争也很难恢复,更不用说被“独家版权”深度绑定的腾讯音乐、以及无能为力的部分版权方。
音乐市场是否还需要在经营层面进行更深度的反垄断治理?恐怕是值得行业高度关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