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记者从广东证监局获悉,当局近期已完成2022年度辖区创业投资基金享受税收政策相关工作,累计受理19只创投基金申请,对17只基金出具无异议意见,分别同比增加12只和11只。
据辖内创投机构相关人士透露,该政策系沿用此前广东证监局制定的对辖内创投基金申请税收优惠相关指引,主要是试点地区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按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单只基金税基有望进一步下降
8月30日,广东证监局发布监管工作通告,近期已完成2022年度辖区创业投资基金享受税收政策相关工作,累计受理19只创投基金申请,已对17只基金出具了无异议意见,分别同比增加12只和11只。
来源:广东证监局网站截图
当天通告中并没有列示有关本次享受税收政策的具体内容,不过,《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省内部分创投机构投资总监处获悉,系沿用此前广东证监局制定的对辖内创投基金申请税收优惠相关指引(财税【2017】38号),主要是试点地区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按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记者从当时官方出台的配套文件中发现,其对申请优惠的基金条件进行了界定,值得注意的是,创业投资基金注册地需要在广东辖区(广东省深圳市除外),不过前述人士在8月30日同记者微信交流时表示,彼时在全国开展试点工作,具体政策内容是按照同一标准执行。“主要针对八个省份和苏州工业园区开展试点,深圳也可以自行受理,不用去广州(省局)申办。”
另外一家创投机构相关人士也在回应记者时提及,他们每年都在享受70%的抵扣,且对于被认定为为创投基金的,可以享受的优惠还有很多。
据悉,目前上位法(《关于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对创投企业的扣税方式中,选择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将采用20%的税率计算;选择按照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方式的将采用5%-35%的超额累计进税率对其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创投企业的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前述投资总监告诉记者,上位法规定的执行税率没有改变,只不过在享受优惠政策之后,税基有望进一步下降,也就是说,按照单只基金扣税,应纳税所得额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进行抵扣。
鼓励创投基金向更早期项目倾斜
事实上,被认定为创投基金的享受类似优惠的政策指引还有很多,前述按照投资额的70%进行税基削减的方式力度较大,但从各类政策鼓励的方向来看,投早、投小、投科技创新等多被提及。
前述创投人士告诉记者,印象中还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7号)文件提到,被认定为创业投资企业的,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此外,记者也在前述财税【2017】38号文中看到,试点地区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按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这意味着相关机构旗下基金要有天使投项目,甚至管理专门的天使投资基金。
但需指出的是,就业内反馈的情况来看,目前行业内的天使基金数量有限,虽然每年都接受申报,但新面孔的数量或难有大幅提升。受访者均表示,目前在申报环节当中,只要投资了天使项目的,其投资额都能够在第二年进行申报。可见,政策层面对于创投机构投资向早期倾斜的力度持续加大。
对于申报条件的限制,财税【2017】38号文及配套指引中明确规定,包含创业投资基金存续期限不短于7年且创业投资基金对单个企业的投资金额不超过该创业投资基金总资产的20%等。
前述受访者均表示,相关政策的出台和推进,就是要鼓励长期投资,对于那些存续三年、五年的创投基金而言,投资者应该加强风险防范的意识,管理人也应该树立长期投资、早期投资、精益投资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