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消息,近日,万达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河源御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源市福新创建有限公司,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887万余元。万达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曲晓东被限制高消费。
天眼查App信息显示,万达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注册资本约40.53亿元,由深圳迪迅实业有限公司和富泰(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股98.7%、1.3%。深圳迪迅实业有限公司则由万达百货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
今年7月12日,因申请人中华富星有限公司的申请,法院正式进行立案。万达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河源御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源市福新创建有限公司成为被执行人。之后,上述三家公司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情形均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早在今年4月,万达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就曾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而两次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分别被强制执行8.41亿元、2.46亿元,合计10.87亿元。
让万达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地产项目位于在广东河源。据媒体报道,2020年4月,万达集团以底价10.56亿元竞得河源市4宗国有建设用地,由此进入河源,打造新一代城市综合体。同年,万达集团再落一子,收储源城区原福新工业园项目约60万平方米土地,打造180万平方米中央文化生活区——万达东江城。
天眼查信息显示,福新工业园的经营实体正是河源福新创建,其由河源御海持有90%股权,由中华富星持有剩下10%股权,而万达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又持有河源御海100%股权。
今年以来,万达一系列操作显示出其对资金有着迫切的需求。
今年1-2月,万达商管连发两笔合计7亿美元的高息美元债,息票率高达11%。
今年3月,万达电影控股股东万达投资一致行动人万达文化集团率先通过大宗交易减持2%的股份,套现约5.83亿元。
4月19日晚间,万达投资宣布拟减持万达电影不超过6538万股股份,占万达电影总股本的3%,若按当日收盘价计可套现约9.53亿元,减持的原因为“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7月12日,万达电影公告披露,公司控股股东万达投资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陆丽丽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8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6%),转让价格约为21.73亿元,折合每股含税价格为12.07元。陆丽丽方面表示,受让股权是基于对万达电影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交易完成后,陆丽丽将凭借着8.26%的持股比例,成为万达电影的第二大股东。
7月23日,中国儒意通过港交所发布公告称,上海儒意影视制作有限公司拟以22.62亿元受让北京万达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万达投资49%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