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创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创投基金”)募集火热,与之相关的支持政策陆续推出。
对于“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将积极支持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发展,落实差异化监管政策,对优质私募股权创投基金简化登记备案,引导创投基金更多投向科技创新领域。
值得一提的是,《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私募新规”)针对创投基金提出差异化监管。
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振辉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随着我国创新创业环境的不断优化和政策的支持力度加大,创投基金将迎来更好的发展机遇。同时,监管方面也需要加强对创投基金的监管,提高风险管理和投资者保护的能力,以确保创投基金的健康发展。
创投基金多点“开花”
8月份,公开信息显示,君信资本二期人民币基金——柘信基金完成协会扩募备案(备案为创投类基金)。
此外,启明创投完成第七期人民币基金的募集,基金规模达到65亿元人民币,是2023年以来中国创投市场最大规模的人民币基金募资。
与此同时,各地也组织相关活动,牵头财富管理机构、创投机构和科创企业参与。公开信息显示,在“深圳创投日”系列活动上,累积完成全国近300家企业的创新项目路演与规模超千亿元的基金签约。
谈到创投基金募集火热的原因,陈振辉分析,首先,创业创新是当前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创投基金作为支持创新创业的资金来源受到广泛关注,随着社会对创新创业支持力度的增加,创投基金的需求也在增加。
其次,投资者对创投基金的关注度提高。随着创投基金投资收益的逐步显现,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开始将目光投向创投基金。同时创投基金的投资机会广泛,包括高科技、互联网、人工智能等热门领域,吸引了更多投资者的参与。
最后,金融政策的支持也促进了创投基金的发展。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创业创新相关的政策措施,对创投基金提供了更多的支持和便利条件,这也为创投基金的募集提供了有利环境。
“从行业生态来看,‘投小’‘投早’是目前投资圈的趋势,投资机构和LP们更喜欢偏早期且投资金额不大的优质科技类项目,且标的企业也很少再会像之前一样靠”烧钱模式“扩展经营。随着投资人越来越理性,标的估值也正在逐步回归合理,过去那个盲目追高的投资时代已经结束了。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9]8号),创投基金能够享受比普通股权类投资基金更优惠的税收政策。”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朱旭望律师分析。
全面注册制+差异化监管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科技基础能力建设,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在这过程中,创投基金发挥着重要作用。
LP智库发布的《2022年VC/PE A股退出白皮书》显示,2020年至2022年三年间,持股5%以上(含5%)的VC(风险投资)/PE(私募股权)机构在被投企业上市后退出金额合计4879.9亿元。其中,2022年科创板成为退出的主要板块,金额在各板块位列首位。
除了社会资本参与外,监管层面也在积极引流理财资金、保险资金。日前,国新办举行“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做强做优实体经济”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张青松指出:“鼓励和支持保险资金、企业年金、养老金等按照商业化原则投资创投基金。支持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银行理财子公司开发与创投特点相匹配的长期投资产品。”
中国证监会召开2023年系统年中工作座谈会指出,要坚守监管主责主业,全面落实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完善配套规则和机制,对创投基金实施差异化监管安排,优化行业发展环境。
税收大礼包也紧随而至。8月2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延续实施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为继续支持创业投资企业(含创投基金)发展,对于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政策将延续到2027年年底。
值得一提的是,私募新规对创投基金提出差异化监管,为创投基金的发展提供更多支持。
财通证券在研报中指出,私募新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专章,对创投基金作出特别规定,国家对创业投资基金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和引导其投资成长性、创新性创业企业。私募新规提出,加强监督管理政策和发展政策的协同配合,在登记备案、资金募集、投资运作、风险监测、现场检查等方面,对创业投资基金实施差异化监管和自律管理,对主要从事长期投资、价值投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的创业投资基金在投资退出等方面提供便利;对母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政府性基金等具有合理展业需求的私募基金,在已有规则基础上豁免一层嵌套限制,明确“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将主要基金财产投资于其他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不计入投资层级”,支持行业发挥积极作用,培育长期机构投资者。
陈振辉认为,在全面注册制背景下,创投基金面临一些机遇和挑战。机遇方面,注册制的实施使得创投基金更加容易获得批准和开展业务。传统的核准制度需要基金经理具备一定的实力和经验,且审批时间较长,限制了创投基金的发展,而注册制的实施简化了审批程序,使得更多的创投基金有机会进入市场。与之相对的挑战是,注册制的实施使得市场竞争更加激烈。由于注册制放宽了市场准入条件,创投基金的数量会增加,导致市场竞争加剧。此外,由于注册制对投资者的门槛要求较低,可能会增加一些不专业的投资者进入市场,对投资风险的管理和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朱旭望补充道,创投基金“投小”“投早”的优势将在注册制的当下拥有较大的优势。其投资成本可控且退出灵活的特点恰好非常适应如今的注册制大环境。而这也更考验创投基金管理团队对项目的判断和把控程度,正确评判项目上市的前景及可能性将会成为管理团队是否优秀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