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房巷(600370)虚假陈述案的诉讼时效已不足半个月。律师提醒投资者,过了诉讼时效将不能再向公司索赔。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已有数百位受损投资者通过和解的方式获得了赔偿。
2018年2月2日,三房巷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2014年度至2015年度,三房巷集团及其子公司占用三房巷资金,而三房巷故意隐瞒,未将上述关联方资金往来记账,由此导致三房巷2014年度、2015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在被证监会处罚后,三房巷面临投资者索赔的窘境。早在2018年4月,南京中院就受理了此案并进行了首次开庭。目前,在南京中院的主持下,三房巷已与数百名投资者达成和解协议。此前三房巷公告称,三房巷集团将全额承担因该事项导致公司虚假陈述而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认为,凡是在2015年3月31日至2017年3月9日期间买入三房巷,并在2017年3月10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与索赔。
值得注意的是,三房巷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诉讼时效为2021年1月26日。律师提醒投资者,满足上诉索赔条件的投资者,须在2021年1月26日之前提起诉讼,否则将错失获赔机会。
记者 徐海峰 实习记者 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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