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力(002164)1月19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至此,宁波东力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两年多后,终于有了结论。
经证监会查明,宁波东力重组标的深圳市年富供应链有限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阶段,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利润,虚增应收款项,隐瞒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等行为,并向宁波东力提供了含有上述虚假信息的财务报表,导致宁波东力存在信披违法行为。
针对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宁波东力的信披违法违规的行为,证监会决定:对年富供应链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年富供应链6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30万元罚款;对宁波东力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宁波东力10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30万元罚款。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下达,意味着此案终于调查完毕,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凡是在2016年12月13日至2018年7月1日(含当天)期间买入宁波东力(002164),并在2018年7月2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诉讼索赔。
根据处罚决定显示,年富供应链的造假让人瞠目结舌。2014年7月至2018年3月,年富供应链通过虚增出口代理服务费收入和利润、虚增境外代采业务收入和利润的方式,虚增营业收入34.82亿元,相应虚增营业利润4.36亿元。其中,2017年虚增收入10.70亿元,相应虚增营业利润1.01亿元,占宁波东力当期披露营业利润的56.54%;2018年第一季度虚增收入11.98亿元,相应虚增营业利润0.64亿元,占宁波东力当期披露营业利润的108.72%。
对于因经营不善造成巨额应收款项无法收回的情况,年富供应链未计提坏账准备,而是将上述坏账转为年富供应链对其关联公司的虚假应收款项,由此在2016 年9月30日、2017年和2018年第一季度虚增应收款项3.16亿元,导致宁波东力披露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此外,年富供应链存在隐瞒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的情况。经查,世博、威隆、天逸通、云路泰这些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时任宁波东力副董事长李文国。2017年,年富供应链隐瞒与上述公司4家公司的关联关系,且与这4家公司发生的销售、釆购商品交易总额均占宁波东力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以上,累计隐瞒关联交易金额约32.80亿元。
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证监会认定,年富供应链各期财务报表虚增利润均达到当期披露营业利润70%以上,涉案数额巨大,手段恶劣,情节特别严重。
记者注意到,在这份宁波东力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除列举了公司的违规问题外,还列明了多名董监高的申诉意见。但均被证监会不予采纳。证监会表示已综合考虑年富供应链、宁波东力违法行为的主客观方面和相关责任人员在违法行为发生过程中所起的作用、知情程度和态度、专业背景、职务职责及履职等情况,按照过罚相当原则,区分责任认定和责任大小,不存在对相关责任人不公平、不公正的情况。
根据《证券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刘鹏律师表示,本次索赔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受损投资者可积极准备资料,及时进行索赔登记,以免错过索赔机会。
记者 李彦
扫码报名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