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国资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提出,中央企业要切实履行境外国有产权管理的主体责任,将实际控制企业纳入管理范围。中央企业要加强对个人代持境外国有产权和特殊目的公司的管理,持续动态管控。严控新增个人代持境外国有产权,确有必要新增的,统一由中央企业批准并报送国资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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