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投资者诉ST庞大(601258)的时效将于2021年7月3日届满。对投资者而言,诉讼维权只剩156天,此后将无法再向公司索赔。
ST庞大之所以遭投资者索赔,源于公司2018年7月5日收到的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ST庞大具体的违规事项为:一是公司原实控人庞庆华、公司未如实披露权益变动情况;二是未按规定披露其及子公司与冀东物贸、中冀贸易的关联交易;三是未披露自身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调查。
证监会依法对ST庞大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同时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庞庆华给予警告并两责并究处以90万元罚款,另两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并分处30万元、15万元罚款。
自ST庞大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后,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代理投资者向法院提起了维权诉讼。
记者从刘鹏律师处了解到,经一审法院唐山市中院主持调解,目前已有投资者与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并结案。但也还有不少投资者选择坚持诉讼,等待进一步的司法判决。
刘鹏律师表示,已有调解结案预示着后续该系列案件进程或将加快,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于2015年3月4日至2017年5月2日期间买入ST庞大,且于2017年5月3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诉讼索赔。
值得一提的是,自去年7月底重整完成后,ST庞大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明显改善。1月26日,ST庞大发布了重整后的首份年度业绩预告。
据上述公告显示,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ST庞大2020年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亿元至7.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84亿元至6.34亿元,同比增长417.23%至546.54%。
对于利润的大幅增长,ST庞大在业绩预告中表示,主要是两方面原因:首先,主营业务方面,2020年为公司重整结束后第一年,部分品牌经营稳步恢复,经营效率逐步提升。营业收入较上年大幅增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各项费用支出较上年大幅减少,盈利能力增强。因此,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度有较大幅度增长。其次,处置子公司股权或资产也产生了收益增加。
在1月26日ST庞大业绩预告发布后,公司股价当日报收1.02元/股,突破1元。据业内人士分析,ST庞大因股价过低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目前应暂被解除。
重整成功的ST庞大财务、业绩明显改善,这也意味着原告投资者的获赔机会大为增加。刘鹏律师进一步表示,适格投资者在仅剩的156天内需抓紧报名起诉,以免错失可能胜诉获赔的合法权益。
记者 李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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