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华新材IPO:理不清的家族关系与道不明的信披差错  《电鳗快报》研究发现,隆华新材多位董监高曾在实控人家族企业任职,公司业务也存在联系,关系不一般。 高伟 · 01月27日 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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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01/31
0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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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华新材IPO:理不清的家族关系与道不明的信披差错
						 《电鳗快报》研究发现,隆华新材多位董监高曾在实控人家族企业任职,公司业务也存在联系,关系不一般。
						
							
								高伟 · 01月27日 07:18

        《电鳗快报》文/高伟

        2020年12月3日,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华新材”)首发申请获深交所通过,公司将登陆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经《电鳗快报》调查发现,该公司此次IPO招股书存在诸多疑点,既有信披问题,也有控股股东的问题。

        《电鳗快报》虽早在去年12月份初向该公司发去求证函,但至今也未获回复。

        实控人家族企业关系复杂

        《电鳗快报》研究发现,隆华新材多位董监高曾在实控人家族企业任职,公司业务也存在联系,关系不一般。另外,公司客户及供应商的股东、高管,甚至员工,都持有公司股份,比较奇怪。

        根据招股书,隆华新材的前身山东隆华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是山东隆信化工集团(隆信集团)投资兴建的重点发展项目,而隆信集团是韩志刚的家族企业。可以说,隆华新材在设立时就与隆信集团有很深的渊源。韩志刚为公司董事长及实控人,在其入职隆华新材之前,就在隆信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任职。即使在入职隆华新材后,仍在隆信集团担任重要职位。除了韩志刚以外,还有多名高管曾在隆信集团任职。

        市场质疑,隆华新材的多位董监高在关联企业隆信集团任职,是否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此外,韩志刚的多位亲属也持有公司股份,韩润泽、薛安斌、姬长征、韩曰曾合计持有公司25.51%的股份。韩润泽,是韩志刚之子;薛安斌,是韩志刚配偶薛玉霞之父;姬长征,韩志刚之子韩润泽之配偶姬玉之父;韩曰曾,韩志刚之父……

        一直以来,股权集中、“一股独大”被视为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绊脚石。特别是在民营企业中,如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某一自然人或者家族,公司治理结构弱点将更加突出。家族式企业在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建立合理的人才结构等方面存在弊端。家族成员之间容易通过控制董事会来影响公司的重大决策,有可能伤害其他小股东的权益。在聘用人员方面,容易“任人唯亲”,在职工升职考量上,容易受道德影响优先给“有背景”的人升职加薪,可能导致其他人才的流失,对公司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市场质疑,这种家族式企业,若实际控制人通过行使表决权或其他方式对公司经营、财务决策、重大人事任免和利润分配等方面施加不利影响,将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信息披露存在诸多错误

        招股书还披露,隆华新材的股票曾于2016年9月14日在新三板挂牌,而在其本次创业板IPO招股书中披露的信息跟其新三板公告时的信息存在很多差异,虽然招股书对此做出解释,但其中一些解释仍然难以让人信服,存在一定的信息披露工作不严谨问题。

        例如,隆华新材在“新三板”披露的2017年年报显示,该年度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为21354.46万元,占比14.96%,而此次招股书显示2017年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为27659.59万元,占比19.37%;2018年年报跟招股书的差异金额更大,年报披露前五大客户金额为29476.73万元(占比16.43%),而招股书显示为43424.30万元(占比24.20%),差异超过亿元。

        在“新三板”年报中,公司2017~2018年度关键管理人员薪酬披露的金额分别为312.61万元、341.51万元,而在此次招股书中披露的金额却分别为493.06万元、353.85万元。其中差异原因,招股书解释称,该“披露差异系由统计口径差异造成,不属于实质性差异。”

        实际上该差异并非那么简单,涉嫌有财务信息披露重大错报漏报情况。招股书描述为:“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未将2017年度为董监高发放的年终奖金统计至2017年度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同时在统计两名监事的薪酬时,误将2017年11月份工资数字当作12月份工资数字统计;未将2018年度为董监高缴纳的社保、住房公积金统计至2018年度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如此的描述很明显是存在财务会计工作的错误问题。

        鉴于隆华新材上述信息披露明显存在的问题,市场对隆华新材是否在其他方面的信息披露中也存在不可信的行为感到担忧。

        募投计划有无必要

        隆华新材招股书披露,公司此次拟将2.7亿元募集资金投入到“36万吨/年聚醚多元醇扩建项目、研发中心、营销网络建设、补充流动资金”四项计划中,其中,“36万吨/年聚醚多元醇扩建项目”需要投入1.1亿元,这是直接跟产品生产相关的募投项目。该项目虽然写着“36万吨/年”,实则是在已有产能基础上实施的产能扩大计划,即在当前的20万吨/年聚醚产能的基础上再增加16万吨/年聚醚产能。也就是说,该项目建设完成后,产能将在现有的基础上再扩大80%。

        对公司大规模扩张产能的做法是存在一定疑问的,其2017年和2018年产能利用率分别为82.02%和77.28%,有较为明显的富余,而2019年产能利用率虽然达到101.63%,但2020年上半年又降为45.92%。如此数据变化不难看出,报告期内,隆华新材大规模扩产的必要性似乎不是那么迫切。

        在客户不稳定的前提下,公司新增的产能如何消化?据了解,隆华新材的客户情况并不乐观,呈现出很分散的特征。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合计只有19.37%、24.20%、23.30%和23.52%,不足四分之一,而且单个大客户的占比也只在2%~9%之间。不仅如此,报告期各年度隆华新材的客户还出现大比例更换现象。以其客户数量变化这一项中,虽然2017年~2020年上半年客户分别有648个、766个、777个和488个,但2017年新增客户318个、退出客户307个,2018年新增409个、退出291个,2019年新增和退出的客户分别有340个和329个,而2020年上半年则为新增195个、退出261个。若新增的80%产能达产后,公司就要面临大量新客户的开拓和维护,而一旦新客户开发力度不如意,则扩产后的产能就很可能要面临严重过剩的尴尬。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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