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生物(300313)近日公告,公司于2月4日收到新疆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至此,天山生物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调查审理完毕。
公开信息显示,2017年9月,天山生物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陈德宏等36名交易对方持有的大象广告96.21%股权,同时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以及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税费等并购费用。2018年4月,天山生物完成上述股权收购。天山生物于2018年中期报告将大象广告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经查明,天山生物、大象广告涉嫌违法事实如下:在重大资产重组阶段,大象广告刻意隐瞒与关联方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1.09亿元、为关联方提供担保6100万元,致使天山生物披露的《重组报告书》《实施情况报告书》中存在重大遗漏,并最终导致天山生物未在定期报告中及时披露上述信息。
在天山生物将大象广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后,大象广告刻意隐瞒与关联方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2.81亿元、为关联方提供担保350万元以及重大诉讼2.089亿元,导致天山生物未能及时、准确、完整披露上述信息。
针对重大资产重组阶段大象广告涉嫌信息披露违法的行为,新疆证监局拟决定:责令大象广告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大象广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陈德宏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针对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天山生物的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新疆证监局拟决定:责令天山生物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陈德宏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时任天山生物董事长李刚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同时新疆证监局拟决定对陈德宏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处罚告知书已明确指向天山生物涉嫌信披虚假陈述,一旦证监会处罚决定下达,投资者可依法发起民事索赔诉讼。吴立骏认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凡在2017年8月14日至2019年1月24日期间买入天山生物,并在2019年1月24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与诉讼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判决为准。
查阅公告可发现,因涉嫌合同诈骗罪,陈德宏于2019年1月11日被刑事拘留,于2019年2月15日被批准逮捕。
业绩方面,根据天山生物近日发布的2020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70万元至9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700万元至950万元。
记者徐海峰 实习记者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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