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TMT频道2月13日讯,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日前公开抖音运营公司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与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裁定书显示,原告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被告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10日立案,原告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
法院认为,原告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规定,裁定准许原告撤诉。
事件起因为,2019年4月,抖音方面称,因发现百度窃取了海量抖音短视频,将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百度诉至法院。抖音要求百度立即停止侵权,赔偿9000万元,并在百度首页连续道歉30天。